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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汶上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汶上”政府门户网站(具体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汶上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汶上县中都大街2555号,联系电话:0537-79370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向公众主动公开全县社会治安的政务信息,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1200余条。一是通过汶上县政府网站和民生警务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通过汶上县政府网站和民生警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共计600余条,主要包括:极端天气应急情况、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重污染天气预警、身份证、户口本、出入境、车驾管等便民服务工作。二是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通过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播发由县公安局提供的新闻信息31条。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派出所户籍室、车管所、出入境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等办公地点设立政务公开栏22个,将各类公安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已向申请人按期回复告知。2024年,我局发生1起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复议结果为维持原判。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积极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均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照条例的要求,“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媒体间合作,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对公安信息获知的需求,2024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均已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汶上县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并更新了县党政网站上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使我局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与职能、领导分工、工作动态、联系方式、办事指南等)一一在平台中体现并主动公开,改版后的我局网站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咨询受理工作,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最大限度地为公众了解公安信息提供便利,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强化“汶上公安”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作用,定期推送公安动态,增加信息发布量,2024年,县公安局通过“汶上公安”微信订阅号推送信息26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全面提升了公安部门的服务质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我局召开会议专门部署相关工作,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在扎实推进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派员参加县政府办和市公安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2024年参加了2次市级和县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切实提高了公开能力。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在回复依申请公开件时,形成“指挥中心初审-分管领导签批-责任单位答复-法制部门复核-指挥中心终审”的全流程监管机制,最大限度保障答复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规避法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01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37 | ||
行政强制 | 37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公安工作特殊加之保密性强,一些不适宜公开的公安信息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权益,经汇总,我局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一些警种及部门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信息公开缺乏主动性;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建立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确保公安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各警种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公安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和掌握各类公安政务公开信息。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及时配备公安信息专职工作人员,并组织开展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骨干力量的培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效率。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公安日常工作中,县公安局将通过在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办实事中积极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查询方法、咨询方式,通过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和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来促进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2024年,汶上县公安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0件,已全部将办理结果公开。其中,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4件;承办县政协委员提案46件。截止目前,14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向代表当面作出了书面答复,46件提案已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完毕,并向委员作出了书面答复。
2024年度本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收费。
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部署,提高事后监管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县公安局严格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部门抽查计划7个,抽查检查对象7家。事后执法人员及时将对企业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形成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
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