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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汶上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汶上”政府门户网站(具体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汶上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汶上县中都大街47号汶上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537-79370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我局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向公众主动公开全县社会治安的政务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一是通过汶上县政府网站和民生警务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通过汶上县政府网站和民生警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000余条,主要包括:疫情防控、极端天气应急情况、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重污染天气预警、身份证、户口本、出入境、车驾管等便民服务工作。二是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通过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播发由县公安局提供的新闻信息13条。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各办公地点设立政务公开栏22个,并通过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将各类公安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主动公开。四是通过新媒体加强信息公开。2021年,汶上县公安局通过“汶上公安”微信订阅号推送信息3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向申请人按期回复告知。2021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积极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深入推进治安等执法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与媒体间合作,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对公安信息获知的需求。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021年参加了3次省级和县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切实加强了我县公安系统信息公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汶上县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强化汶上县公安局官方政务微博和“汶上公安”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定期推送公安动态,增加信息发布量,力求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全面提升了公安部门的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6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94 | ||
行政强制 | 36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为切实整改2020年度自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分类工作,完善网站布局,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升信息公开人员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当前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获得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2021年,汶上县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2022年工作措施:一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流程。系统梳理了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进行调整更新,方便群众查询。二是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进一步提高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办理率与办理质量,我局时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为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或12345热线转办件,做到当天热线当天处理,并及时回复,工作人员及时督促协调解决问题,尽量将每一环节工作做细做好,让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2021年,汶上县公安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6件,已全部将办理结果公开。其中,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6件;承办县政协委员提案30件。截至目前,6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向代表当面作出了书面答复,30件提案已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完毕,并向委员作出了书面答复。
2021年度本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收费。
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全县公安机关启动高等级勤务模式和应对工作机制,切实抓好“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战疫情”各项措施落实。强化信息收集研判,认真做好各类涉疫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完成信息专报简报94份,为疫情防控提供精准有效的决策依据。重点加大社会随访、入境管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化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击犯罪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部署,提高事后监管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县公安局严格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部门抽查计划2个,抽查检查对象2家。事后执法人员及时将对企业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形成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
【PDF版】汶上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文字版】汶上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