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5 18:43:1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由县公安局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收费及减免、申请办理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汶上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汶上县中都大街47号;邮编:272500;电话:0537-7937077;传真:0537-7937022;电子邮箱:7223328@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2年,我局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完善规章制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形式、加强公开监督,措施得力,成效明显。树立了政府依法行政、高效服务、阳光透明的良好形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分别明确了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制度建设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依,县公安局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公开了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公安局职能、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户籍办理、机动车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栏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中心宣传栏等载体平台,主动公开发布公安工作政务信息条;户籍、车管、外事等各公安办事窗口共接待群众5500余人次,受理公安事项1200余件次,接受群众咨询2100余人次;通过报刊、电视、网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人民公安报》、《新华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宁日报》、山东电视台、济宁电视台、汶上电视台等国家、省、市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90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办理各类证件60人次,解答群众咨询60余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我局严格相关要求,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县公安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严格遵守审查制度,加大审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2012年度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2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也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机构和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2013年,县公安局将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按照上级文件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采编制作、受理答复、保密审查、发布协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三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汶上县公安局

2013年3月25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