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10 19:28: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汇总2012年度县应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8年度,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多项制度,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县政府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多样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同时我局积极承担省政府安全生产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层试点工作。成立由班子领导为主要成员,科室负责人为业务骨干的政务公开试点领导小组,制定政务公开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各项政务公开制度,根据业务特点编制适合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务公开目录。圆满完成了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

(二)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使得政务公开工作有规可依。同时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流程,梳理各科室、大队的业务职能与产生的相关信息,保证政务信息能及时、准确的进行发布。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与规范流程进行信息发布工作。明确相关责任,确保每条信息、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科室与人员对此进行负责,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有效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2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栏、“汶上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条,其中通执法检查信息13条,行政处罚信息12条,行政许可信息7条,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5条,主动公开文件、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及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0条,未发现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企业。

(二)主动公开途径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局除去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外,还开通传真电话、现场接待、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多样形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咨询投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2年度,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条。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数量少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我局按照县政府信息科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文件及有关业务工作,增加信息发布数量,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二是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公开,按照权力清单梳理的结果,将相关事项及时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