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双宏:
本委受理的山东耕野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申请与你(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汶劳人仲案字〔2026〕第160号),申请人仲裁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解除双方2025年6月25日签订的《出国售后人员劳动合同》;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共计155291.27元。
因与你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现定于2026年6月23日下午3:30时在汶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汶上县中都街道政和路868号创业大厦2楼201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7217756
汶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