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汶上县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经审核,刘志斌等56户保障家庭(优先保障硕士研究生人员)符合保障资格。依照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7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对列入公示名单的家庭予以登记,正式确定为人才公寓保障对象。
附件:2026 年第一批人才公寓初审合格人员表.xlsx
监督电话:0537-7281716
地址:汶上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住房保障科
汶上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