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
通知
汶政发〔2025〕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编制了《汶上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并形成规范化卷宗。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附件:汶上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汶上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决策的主要内容 |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完成时限 | 承办部门 |
1 | 汶上县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 | 以国家、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为指导,制定汶上县五台山路西段、南苑水厂、泉河水厂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中都水厂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及黄金水岸、汽车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撤销方案 | 研究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方案,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保障水环境安全 | 2026年12月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2 | 《汶上县公墓建设规划(2021-2035年)》 | 《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墓建设规划指引》等 |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构建殡葬服务体系,为新时期城乡居民生态、文明的丧葬需求提供充分和高质量的服务保障,编制《汶上县公墓建设规划(2021-2035年)》 | 编制公墓建设规划是推进移风易俗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落实殡葬改革的重要工作,公墓建设推动殡葬服务业向多元化、高端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殡葬需求 | 2025年6月 | 汶上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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