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适用情形(指依据法律条款)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书下达日期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对未按照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处罚
济宁都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未落实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停止露天作业、强化扬尘治理、做好物料覆盖的要求.
罚款
罚款5.6562万元
济环汶罚〔2025〕1号
2025.3.11
对逃避监管排
放污染物的处
罚
济宁三达水务有限公司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污染物。
罚款62.5万元
济环汶罚〔2025〕3号
202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