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汶上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6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方面38项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健全整改落实督促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通过构建责任链条,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详尽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实现了任务的科学分解与精准定位。 (二)建立监督机制。通过定期调度、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通过设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党组书记对整改进度缓慢或整改不力的情况及时约谈提醒,严肃追责问责,形成了强大的整改推动力。 (三)注重成果转化。将整改过程作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优化管理的过程。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奠定了坚实基础。司法行政现代化实践取得新成效。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到位问题。 (1)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最新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每次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落实落地。二是规范记录。安排了办公室一名同志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规范格式,截至目前,共召开7次党组会议,均按照议程进行。三是定期监督。局机关党建科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两次(2024年第三、第四季度),均能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四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完善基层服务效能的具体举措。通过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大力加强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凝聚基层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 等多方力量,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目前15处司法所均提升为星级司法所。 (2)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自2024年8月份以来,党组书记李海滨每月都会主持并听取上月学习情况汇报,共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撰写研讨材料21篇。二是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每月均制定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8月份以来,共制定7个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精心准备发言提纲,积极开展研讨交流。三是加强学习与实际工作联系。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针对实际工作中的难点精心定制学习主题。截至2025年1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篇学习材料中有5篇是涉及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紧扣改革方向,聚焦司法体制改革关键领域。 (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党支部集体学、自主深入学习等方式,学习宣传贯彻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特别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7月22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1月27日,组织开设了局科级以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坚决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举办全县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列入县委党校重点课程,纳入年度主体班次。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根据党中央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开展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优化法治素养评价体系。三是抓好学用结合转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全面依法治县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高度,推进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精心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37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创新网络平台建设。目前,为民服务大厅、行政复议大厅及试点村(居)配备53台“乡村法治通”法律服务智慧终端,提升智能化水平。建立“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法治汶上”微信公众号,创新开设“汶情法理+N”f普法品牌,为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汶水之上 有法帮您”公共法律服务系列活动,目前已组织开展120余次。 2.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开展全县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案卷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到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等12家领域执法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活动由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12家重点领域执法单位法制科长、县党政一体部分法律顾问等参加本次活动。评查监督小组每到一个部门,都详细询问今年以来的执法办案、涉企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阐明优化营商环境、包容审慎市场主体的原则,并严格对照《山东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则》《山东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逐一对各有关单位提报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重点从主体、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依据、裁量基准、文书制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性评查。大家互查互评,当场指出案卷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评查监督小组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要求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对待,及时整改,确保我县行政执法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有担当、有作为。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强化结果运用,及时整改问题,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2024年11月,在全市开展的2024年度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和行政执法案卷“双十佳”评选工作中,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行政执法案卷从全市参评的2024年已办结的245本行政处罚案卷中脱颖而出,获评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十佳优秀案卷”。二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济宁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印发的《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计划》,根据济宁市行政执法监督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9月下发通知,组织督促全县各有关行政执法主体做好2024年度新报名申办听证主持人证18人、行政执法证408人的参加线上培训考试工作,新申领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由济宁市司法局统一采取线上方式组织实施。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脱产培训、集中轮训、远程教育、线上学习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鼓励创新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大比武等线下教学方式,注重实操实训,提高培训实效。下发通知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即将生效的《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主体责任,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要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联合开展专项督导,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机构。联合县委编办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机构、执法承办机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具体负责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法制审核机构应当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相分离,法制审核机构不得承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机关配备的从事法制审核工作的人员,不得纳入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避免在法制审核工作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行政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5)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差距。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订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单行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并组织学习,针对行政复议多发领域,如市场监管领域、公安治安处罚、交通违章、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等,增加专业知识储备;2024年2月份,举办“汶上县学习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市专家就修改后的行政复议法实务操作进行专题授课;2024年12月25日—27日,积极收听收看司法部办公厅举办的2024年全国行政复议系统培训班,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能力,以便更为精准、及时地答复群众询问。二是加大复议决定纠错力度。敢于善于适用变更、撤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等纠错决定方式解决行政争议。2024年至今,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0件,受理308件,审结301件(含往年结转案件),直接纠错20件,直接纠错率6.64%,调解和解61件,调解和解率20.27%,共举行听证32次,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不断彰显。三是认真落实行政复议通报、决定履行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不断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做好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后半篇文章”。印发了《汶上县2023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通报》《汶上县2024年上半年行政复议工作情况通报》《汶上县2024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通报》,针对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8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行”。2024年已结案案件,所有复议决定均已履行。落实行政复议通报、决定履行监督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被列为2023年度共性改革任务,我县考核成绩居全市第一名。四是继续落实行政复议附带审查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对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可以直接决定停止执行或者责令制定机关纠正的审查优势。2024年以来,共收到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一件,现在审理过程中。 3.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6)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功能不足。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引进知名律所、优秀律师。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已在汶上开设分所山东隆湶(济宁)律师事务所,目前还有几家律师事务所有意向来汶开设分所,正在积极沟通。摸排汶上籍在外注册执业专兼职律师,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引导回汶发展,截至目前已有在济南执业的律师3名律师变更执业地来汶上执业。二是鼓励参加法考。在2024年的司法考试中,已了解到2名同志通过司法考试,并帮助其对接指导在律所实习,鼓励实习完毕后在汶执业。三是规范律师事务所建设。邀请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档案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汶上县法律援助案件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各律师事务所已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和档案室。截至目前开展了一次案卷评查,在抽选出的10份卷宗评出7份优质案卷。整理归档较差的案卷责令重新整理归档。对新注册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规范化律所要求,严把注册关。2024年,组织各律所负责人及律师各支部书记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交流学习,将知名律所的先进管理经验和运作模式带回来,取长补短,提高我县律师的现代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落实职责清单。按照最新职责清单,明晰局相关职能和权限,落实法定职责,加强行业管理,每月深入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6次,未发现突出问题。五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截至目前,已组织集中培训2场,律师参与率达80%,切实保障了律师队伍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将职业道德教育成果全面纳入律师工作年度考核,考核指标涵盖培训参与度、学习心得质量、实际执业行为合规性等多维度内容,有力促进了律师依法执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行业执业环境。 (7)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服务质量不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日常监管工作。2024年9月和12月分别对全县14处法律服务所开展集中督导检查活动,依照“五规范、四统一”要求重点检查集中收案登记、案卷归档整理、集中收费、回访反馈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对检查督导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2024年12月,召开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暨年度述职评议会议,深入总结2024年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及行业管理成效,发现存在的问题与挑战,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二是开展执业档案指导检查活动。2024年11月份、2025年1月份,县司法局组织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案卷评查小组以实地查看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办公场所、座谈交流所务管理情况、查看执业台账和案卷材料等方式,针对全县1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所务管理、案件办理、制度及队伍管理、档案管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及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并对代理案件的数量、类型以及办理进度、服务质量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及时通报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行业2024年2216本案卷的总体评查情况。三是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2024年度,县司法局业务科室组织和指导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投诉受理专班,2024年共受理并处理投诉案件14起。协会投诉受理专班负责接收来自县政府热线、群众来电来访等其他渠道的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核实,搜集相关证据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公正、客观地处理每一起投诉案件,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解答疑问,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8)公证处提供服务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2024年5月9日,县司法局“汶暖”公共法律服务团开启了“公共法律服务在您身边”集中宣传月。此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8月6日,应“汶上县第四届青年歌手电视大赛”组委会邀请,汶上县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出席了活动,对总决赛进行全程现场监督。8月10日、11日,汶上县医院南片区(贵和苑)、(文博家园)异地安置选房工作接续展开,汶上县公证处全程予以现场监督。二是加强行业管理。2024年11月初,市公证协会对全市公证处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办理的各类公证案卷进行检查。根据评查标准,在本次随机抽取的我县16本公证卷宗中,A级卷宗占13本,B级卷宗占3本,综合成绩优异。我县公证员均能规范开展公证工作,2023年度新培养1名年轻公证员,指定一名三级公证员对其进行指导。三是保障服务供给。2024年9月12日,公证员孙丽艳作为“红领专家”到汶上县职业高级中学授课《公证护航企业发展》,讲授各项惠企政策。2024年9月23日到9月25日,县公证处主任李召海、副主任张平升,汶上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宋永放到各金融机构(农行、建行、农村信用社等)进行走访,提高公众对经济领域公证的认识和需求。加强各领域对公证业务的知晓度。2024年10月中旬,汶上县公证处与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赔偿金提存”业务碰头会。 4.意识形态、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9)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深入、不全面。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联席会议,自巡查反馈以来,已召开2次。二是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在研讨交流方面,对党组成员不作过多要求,鼓励原创,对抄袭行为实行零容忍,目前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共撰写21篇材料,未发现抄袭情况。三是注重内容审核。强化政府网站、“法治汶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阵地的管理和内容审核,坚决杜绝“低级红”“高级黑”的发生。严格“三审制”。初稿由科室起草人自行审核,二审由分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复核,终审由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把关。政务信息均有“供稿/编辑、初审、终审”环节且具体到人员,确保信息无表述错误、无不良引导。四是纳入述职内容。局党组成员将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截至目前,检查2024年度总结1次,党组会议记录1次,均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10)保密工作开展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保密责任,立即进行整改。成立局保密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科室科长为本科室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保密员,负责本科室保密事项的登记、管理工作,将保密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限期进行整改。对照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科室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同时,要求各科室根据检查组培训教育期间提出的新要求再次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针对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发布的信息未进行保密审批审查并登记问题,对以前发布的信息全部进行排查,确保不含涉密信息,并要求各科室在信息发布前要进行保密审批审查和登记。三是加强保密学习,增强全体人员保密意识。制定学习计划,每季度开展全员保密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保密工作》、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让干部职工及时了解保密工作中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哪些行为存在失密、泄密风险,失密、泄密所带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通过认清行为、认清形势、认清危害,全面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避免触碰“高压线”。四是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互联网计算机中存有内部文件等资料问题,已责令相关人员立即进行了清理。同时,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局机关现有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全面彻底地清理,确保不遗漏一台机器。对存在问题的计算机,按保密要求进行了清理和删除,并对办公内网计算机的杀毒软件及时进行了更新升级,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了清理,对涉密、办公、信息传递等不同用途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严格区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作风建设存在差距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11)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共形成涉及内容的研讨材料6篇。二是明确责任,制定清单。11月26日,召开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会上,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宋文通报了市、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案例,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陈继军同志结合案例讲解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党组书记李海滨总结了2024年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下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已制定2024年和2025年的年度任务。三是构建多项机制。每季度固定开展一次研究会议,截至目前已召开 2 次会议。依据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进行研判,目前未出现需重点关注和帮扶的干部。2024年底,依据局内部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30个科室、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12)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从严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在《中共汶上县司法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局党组书记李海滨责任清单,列出13项任务,要求党组书记带头抓班子、带队伍,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责任传导到底、落实到人。二是强化警示震慑。4月26日,召开县司法局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汶上县干部队伍建设指挥部《关于在全县进一步严肃党的“六项纪律”的通知》;汶上县纪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7月22日,汶上县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传达学习了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违规吃喝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和市县有关通报。三是加强了监督。工作上监督,工作外通过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截至目前,党组书记共监督、谈话3人次,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人员谈话30余人次,未发现突出问题。四是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剖析违纪的主客观因素,清醒认识违纪的沉重代价,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有效增强防范意识,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五是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和典型案例,使党员干部们反馈对权力、政绩和事业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单位内部形成积极向上、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为党内政治生态的持续优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1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统筹形成机关党的建设整体合力。通过建立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党组书记抓党建创新突破项目“四张清单”,打造完整、闭合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促使党组成员知责、履责、尽责,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班子成员主动扛起“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既抓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2025年2月中旬开展了廉政谈话,通过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分别谈话的方式,共42人次。在谈话中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提醒干部甘于清廉,洁身自好,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4)2020年至2023年领导干部均未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职述廉。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述职述廉作为党组扩大会议的常规议程之一。每年至少举行一次,2024年度述职述廉已于2025年2月份召开。目前已要求领导干部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并汇报,紧扣2024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体现年度特点,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做到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二是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列席,目前已联系派驻五组派人员参会。 2.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15)示范创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法治督察效能。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规定,按照规定采取书面督察、实地督察等方式进行。二是强化示范创建实地督察。2024年7月18日对汶上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县为民服务中心、汶上县交通运输智慧执法信息指挥中心示范点建设进行现场督察,下一步加强实地督察,根据示范创建实地评估标准和要求,细化督察内容,做到精细化督察,力争示范创建成功。三是加强专项执法监督,提升案卷质量、执法水平。2024年11月,在全市开展的2024年度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和行政执法案卷“双十佳”评选工作中,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行政执法案卷从全市参评的2024年已办结的245本行政处罚案卷中脱颖而出,获评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十佳优秀案卷”。2024年9月下发通知,组织督促全县各有关行政执法主体做好2024年度新报名申办听证主持人证18人、行政执法证408人的参加线上培训考试工作。下发通知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即将生效的《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主体责任,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要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组织学习走过场。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教育。2024年4月起以系统内各党支部为单位,确保系统内全面覆盖、见实见效。通过系统学习、专题研讨、互动交流等多种方式,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化了对党纪学习的认识。自反馈会以来,开展了6次主题党日活动,基层党员干部对政治学习和党纪学习的重视程度显著提升。二是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专题宣讲、主题党日活动、线上推送等形式开展学习。2024年度组织集中学习30余次。微信公众号推送学习内容15条,阅读量达2000以上。三是培训活动的组织工作得到极大改善。反馈会以来,提前制定详细培训方案4份,其中2次为各镇街巡回培训。组织动员工作全面到位,参与培训人员的到勤率稳定在 90%以上。因故请假人员均严格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了补学补训,补学完成率达到100%。四是建立健全学习考核机制。将学习成果纳入党员干部考核,定期检查学习情况,截至目前检查6次,参与学习的党员干部纪律性明显增强,学习积极性大幅提高。党员干部们在工作中更加务实、高效,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解决了实际问题,树立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17)公文制作不认真。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审核校正了2021年6月印发的《关于落实市政法队伍建设第三巡查组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出现的错误。二是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档案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汶上县法律援助案件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定期整理自查卷宗文书、确保卷宗文书安全完整。在日常文书管理工作中,第一抓好接收关,认真检查接收的文书的质量和内容指示是否完成有序,对不明确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书退回补充、纠正,直到达到规定要求才于接收。第二把好整理关,把各项问题解决在文书归档之前,对接收、发送的文书进行签单、分类、整理、编目、装盒,做到整齐规范、排列有序、查找方便。第三做好检验关,结合工作实际,每月进行一次卷宗文书检查通过定期自查,做到勤查备、勤整理、勤回收、勤修补,使档案文书不散、不乱、不丢、不坏,确保文书的安全与完整。截至目前共自查6次,未发现问题。四是即知即改,完善卷宗档案。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对2021年至2023年的法律援助案件逐一排查,对183册无审核意见,未加盖公章卷宗全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五是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卷宗评查。案卷评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要求,围绕案件申请、受理、庭前准备、出庭办理、结案材料、装订归档等环节,对照案件实体办理内容,重点从卷宗材料、会见、庭审、提出法律意见、案件办理效果、卷宗装订等指标进行评查,逐一填写《法律援助案件季度评查反馈表》,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做好统计分析。 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18)普法工作不深入。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制定《汶上县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实施方案》,举办汶上县庆祝民法典颁布四周年文艺惠演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启动仪式,把村(居)民法治素养提升作为四大专项行动之一,在村(居)设立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9个,在“法治汶上”公众号设立“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栏目,宣传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活动26期。二是普法宣传下基层。深入村(居)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共开展基层普法宣传活动52场次,“汶情普法”栏目26期,“汶情法理”直播5期。三是法治微短剧严把关。加大剧本的审核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把好关口,充分发挥微短剧的教育引导作用,杜绝不良社会影响。严格按照协议内容跟踪、督促、督导短剧拍摄播放时间,每周与剧组进行沟通,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拍摄任务。2024年,播出法治短剧52期,完成协议内容规定的任务。四是召开了汶上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12.4”宪法宣传部署会议。在汶上宪法广场开展汶上县2024年“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55家县直部门和镇街参加了主题宣传活动,掀起法治宣传的热潮。在“法治汶上”公众号设立“最好的守护“宪”给你!”栏目,宣传全县各镇街、各单位普法宣传活动13期。五是全面推广我县“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主动研发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涵盖法律咨询、公证服务、法律援助、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事项。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置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亭,建立以大数据、云计算及移动互联网为技术基础构建的创新型“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集成法律咨询、不间断式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智能问答、公共法律服务自助办理、在线律师专业视频服务、法律服务机构地图导引、在线申请法律援助等多项服务的综合性便民平台。在为民服务中心、行政复议大厅、各司法所及试点村居配备53台“乡村法治通”法律服务智慧终端,提升智能化水平,群众法律需求可随时随地“就近办、指尖办、马上办”。组织专人指导使用,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互联网的优势,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专业调解、公证服务、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多种智能法律服务。 (19)村级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不积极。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安排、规范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一月一主题”活动。2024年8月以来,在县司法局的安排指导下,全县各村(居)法律顾问团队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节假日和重要活动,走进企业、工厂、学校、集市等场所,以“关爱青少年 普法先行”“老年人权益保护”“村镇企业大走访”等为主题,在15个乡镇(街道)共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573场次,覆盖全县372个村(居),充分发挥县村(居)法律顾问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全县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能。二是提升村(居)法律顾问的主动服务意识。2024年8月以来,各村(居)法律顾问主动参与“三资”管理、土地流转、项目招投标等重点工作项目,为村(居)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同时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各类矛盾纠纷化解123次,主动服务村(社区)中心工作,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2025年初,及时兑现了2024年度村(居)法律顾问补助经费。三是强化标准建设和引领。2024年,被市司法局确定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试点县。2024年8月、12月,召开了两次汶上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试点推进会议。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汶上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拓展服务领域,明确服务流程,探索村(居)法律顾问评估体系,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 (20)村级调解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县调解协会的行业管理及业务统领作用。积极打造“吴德静茶心调解室”“彩虹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对全县镇村人民调解员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大对各级调解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2024年年初,从全县各级调解组织优秀调解员及具有法律专长的法官、基层干部职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推荐组建成立了汶上县调解讲师团。充分发挥调解讲师团和村(居)法律顾问法律专业优势,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案例评析、实训演练等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形式,于2024年11月开展了2024年度第二轮人民调解工作技能培训暨座谈研讨,覆盖全县15个乡镇(街道)及1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主管部门;并以调解工作座谈和重点调解案例研讨会的形式,与各调解组织的业务骨干就工作中常见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2024年8月,汶上县委政法委牵头,带领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等政法各部门相关负责人一行11人,赴浙江省诸暨市、上城区和上虞区学习考察,进一步促进调解联协联动。二是宣传优秀案例,促进整体提升。继续用好“法治汶上”微信公众号的“汶暖·家和”调解专栏,分享调解案例、总结调解经验,立足调解小视角、做足治理大文章。2024年“汶暖·家和”调解专栏共发布35篇公众号专栏文章。三是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落实以案定补。2024年9月,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对2023年度在人民调解组织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我局获评县级先进集体称号。2024年5月,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对2023年度表现突出的17个调解组织和54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通报表扬。成立了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和等级评定小组,组织专人进行全县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工作,对调解案卷评定等级,并落实以案定补调解补贴,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已兑现2023年度调解案卷补贴13700元。 (三)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党建工作不扎实方面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1)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会议功能。明确界定党组会议与周例会的功能和议题范围,党组会议聚焦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关键事项。自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7 次,每次会议议题均严格筛选,确保不与其他会议内容混淆,有效讨论并决策4项重大事项。同时,对周例会和领导干部会议也进行规范,周例会侧重于工作进度汇报与日常问题协调,已召开22次,每次会议平均时长2小时,用于解决日常工作问题。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安排了办公室一名同志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规范格式,截至目前,共召开7次党组会议,均按照议程进行。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查,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重新调整分工。领导班子内部根据需要重新调整了部分分工,同时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公务员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凝聚推动工作的合力。 2.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22)部分科室人员配备不齐。 整改进度:长期整改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人员交流。通过实施轮岗交流、推动基层司法所建设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司法局内部或不同司法所之间进行轮岗交流,通过实践锻炼拓宽视野,增强工作适应性,将好的干部筛选出来。根据工作实际和岗位需求,合理调整编制分配,优先保障关键岗位和紧缺领域的人员需求,特别是加强科室负责人和基层司法所所长的梯队建设,同时完善容错纠错工作机制,提振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精气神。2024年9月,调整局机关科室负责人2名。二是多渠道选人用人。2024年招录公务员1名,聘用事业人员1名,优才人员1名。2025年计划招录公务员1名,事业人员1名。三是创新试点。印发了《汶上县司法局司法所协作联动片区试点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法治力量薄弱的实际困难。2024年9月,调整基层司法所所长5名、副所长4名。充实了杨店镇、义桥镇所长职务。 (23)基层司法工作人员力量薄弱。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试点。按照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要求,探索实行司法所协作单位联动片区试点工作。印发了《汶上县司法局司法所协作联动片区试点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法治力量薄弱的实际困难。在不改变一乡镇(街道)一司法所基础上,全县部分乡镇街道设3个片区试点,将康驿、南旺、刘楼、次邱4个司法所设立为司法所协作联动南部片区,办公地点设在次邱司法所;将寅寺、郭楼、郭仓、杨店4个司法所设立为司法所协作联动西北片区,办公地点设在郭仓司法所,将军屯、白石、苑庄、义桥4个司法所设立为司法所协作联动东北片区,办公地点设在白石司法所,统筹指导辖区内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选择了三名科级干部担任片区主任、副主任,成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镇街事业编人员和公益岗人员组成。一般情况下,各司法所分别负责本所司法行政业务开展。特殊情况下,由司法所协作联动片区统一调配使用区域范围内其他司法所力量,统筹组织区域内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紧急工作、疑难工作、重大工作。各协作联动片区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梳理本周工作和难点,督促检查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9个。二是锻炼人员。通过实施轮岗交流、推动基层司法所建设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司法局内部或不同司法所之间进行轮岗交流,通过实践锻炼拓宽视野,增强工作适应性。自反馈以来,调整局机关科室负责人2名,调整基层司法所所长5名、副所长4名,调整3名局机关工作人员至司法所联动片区担任片区主任、1名局机关工作人员至基层司法所担任副所长,充实了基层司法所人员。 3.党建工作抓而不牢问题。 (24)党建引领作用有差距。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组织学习。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2024年7月4日,邀请了济宁政德教育干部学院讲师孔洪恩到汶上县司法局围绕“两个结合”开展授课活动。2024年11月以来,局举办了4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参与学习的党员干部达80人次,人均学习时长超过4小时。开展集中研讨交流活动3次,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总计17篇。二是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县司法局党组从严履行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统筹形成机关党的建设整体合力。通过建立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打造完整、闭合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促使党组成员知责、履责、尽责,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三是注重业务和党建融合,双向提升。每季度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明确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的具体措施,确保两者深度融合、相互促进。7月4日,邀请了济宁政德教育干部学院讲师孔洪恩到局机关开展了“送课进县(市区)直机关”活动。8月13日,举办了基层司法所“聚焦基层法治建设 担当实干谱新篇”擂台比武述职评议活动。12月30日,举办了“扬帆新征程 共圆法治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述职汇报活动。四是深入调研。党组织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开展2次深入基层一线的调研活动,累计调研时长达到10小时。通过与支部党员、单位群众面对面交流等方式,收集到各类需求与问题共3项,解决实际问题3个。 (25)党组班子成员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部署。根据《关于开好2024年度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汶组通〔2025〕1号),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已作出安排。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并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至少列席指导1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对接落实。联系县直机关工委派人列席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组班子成员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目前,组织生活会正在筹备。 (26)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构建起常态化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检查机制,每年度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全面检查。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尚未召开,目前已提醒4个党支部及时做好会议记录、谈心谈话记录、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已被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体系。二是深化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会前集中学习,覆盖党员40余人次,提升了党员对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谈心谈话尚未结束,截至目前,共开展20次,人均自我剖析问题3个。党员间相互提出批评意见人均1条。三是针对民主评议党员材料加强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了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个人自评环节,安排党员干部填写《党员自我检视表》,目前正在收集。党员互评阶段,目前共收到互评意见600余条,做到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7)“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核对。对各支部全体在职44名党员的基本信息展开全面且细致的核查工作。通过电话沟通、信息比对等方式,逐一核对姓名、性别、年龄、入党时间、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确保党员信息准确率达到 100%。每月定期对党员信息进行梳理,根据党员工作变动、联系方式更改等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信息2次,保证支部委员能够随时精准掌握党员底数。二是规范 “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各支部明确一人负责 “三会一课” 会议记录,自整改以来,共记录会议24次。在参会人数统计方面,严格把关,准确填写应到党员人数和实到党员人数。 (四)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 (28)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贯彻巡察整改的自觉意识。重点解决县局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对巡察整改不重视、不理解的问题。主动学习掌握反馈的各项问题,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制度贯彻落实。二是定期调度。自8月份巡察反馈会以来,党组书记每月定期调度,目前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6次,不仅进行责任分工,更深入研究和指导整改工作,听取进展汇报,解决各部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了整改工作监督机制。由机关党建科负责跟踪整改进度,每月检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进展缓慢、未按整改进度表进行整改的科室进行督促指导,截至目前已检查6次,督促1次。制定的12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27个。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深化思想引领,铸就精神高地。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等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政治觉悟,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仰、不忘初心,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高地。 (二)优化制度框架,强化规范管理。针对当前管理体系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通过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确保制度不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而是成为规范行为、提升效能的有力武器。 (三)聚焦中心工作,提升发展质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制定2025年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高效完成。通过加强过程管理和结果导向,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注重创新方法和手段,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先进工具,提升工作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为汶上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强化队伍建设,打造过硬团队。人才是第一资源。县司法局党组将把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加强干部培训、人员交流等措施,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通过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深化作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县司法局党组将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瘴痼疾。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同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营造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反腐防线。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我们将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通过加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通过筑牢反腐防线,确保党的肌体健康纯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7-7288605;电子邮箱:wssfxz2500@163.com。 中共汶上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3月12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