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李红在县国防大厦三楼6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了生态环保、法治建设等工作。县领导赵红雨、乔明、徐西峰、葛虎、刘海韵出席会议,相关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市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专班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高质量抓好整改工作,根据《济宁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送审稿)》,结合我县实际,县生态环境局起草形成了《汶上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送审稿)》。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实行“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督办落实、办结销号”闭环管理,用好包保督导制度,切实把责任压实到岗、到人、到位。要强化督导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高质高效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决策部署,推进我县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稳妥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应急管理局起草形成了《汶上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2024年度法治建设报告(送审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送审稿)》。会议指出,2024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法治汶上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起草形成了《2024年度法治建设报告(送审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送审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议题】
1、书面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市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专班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审议《汶上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送审稿)》
2、听取关于《汶上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方案(送审稿)》的汇报
3、书面审议《2024年度法治建设报告(送审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