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量,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持续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设立10个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选聘1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
(一)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范围:在汶上县域内的各类企业。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范围:在汶上县域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商会(行业协会)负责人、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公职律师、社会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条件
(一)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的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2.能积极参与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负责人热心监督工作,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完成联系事项,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资格条件
1.已满18周岁不满65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了解;
4.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能客观公正地履职;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职责
(一)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相关政策;
2.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行业、本地区的施行情况;
3.反馈行政执法机关在企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过度执法、粗暴执法、“一刀切”等问题;
4.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
5.就我县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6.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事项。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
1.积极向县司法局、有关行政执法单位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积极监督全县范围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时,及时提供问题线索,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县司法局和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反馈;
4.承担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聘期
(一)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授牌期。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每次授牌期3年;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主体申请等实际情况,可以在授牌期内适时调整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行政执法监督员每次聘期3年;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县司法局每年将对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履职不到位的,不予续聘或解除聘任。
五、程序
(一)报名
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选定和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由县司法局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选定)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开展,报名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需如实填写《汶上县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申报表》并加盖公章。报名行政执法监督员请如实填写《汶上县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材料可采用当面提交或发送至汶上县行政执法监督局邮箱。
(二)审查
县司法局对提交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定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和拟聘行政执法监督员。
(三)公示
拟定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和拟聘行政执法监督员人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汶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天。
(四)选定和聘任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选定为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的单位,由县司法局授牌,被授牌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县司法局的行政执法监督日常联系和具体工作事宜。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人员,由县司法局颁发聘书及监督证件。
(五)公布
行政执法企业监督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汶上”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报名时间
自2025年 2月20日至2 月27 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7217287
邮箱:wsxzzfjd@163.com
地点:汶上县司法局409室(生态环境局大楼409室)
七、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出于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热心支持,由县司法局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助力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跑出加速度。
汶上县司法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