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汶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5部车载移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实时抓拍取证。现将车载移动违法抓拍设备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抓拍设备
鲁H9197警(警用汽车)
鲁H9099警(警用摩托车)
鲁H9196警(警用摩托车)
鲁H9234警(警用摩托车)
鲁H9321警(警用摩托车)
二、抓拍地点
1、城区道路与工业园区道路。
2、辖区内国省道路。
3、辖区内县乡道路。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
四、启用时间
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将于公示发布五日后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汶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