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目标,扎实推进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自我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始终保持联席会议高效运转,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自2018年公平竞争审查牵头工作划转市场监管部门以来,对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进行了多次完善和调整,现有成员单位25个。县市场监管局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审查经验,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1、规范政策措施审查流程运行机制。县市场监管局与重点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压实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初审责任,提升审查效率,确保审查效果。转发了《山东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平竞争审查起草单位自我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指导全县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建立起本机关具体业务机构初审、内部特定机构复审的公平竞争审查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审查机构,实施内部审查程序,有效解决政策措施自我审查标准不统一、审查质量不高等实际问题。
2、健全完善政策措施抽查机制、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汶上县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制度》《汶上县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制度》,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受理回应程序。2024年9月20日,我局在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的公告》,对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范围、受理要求、受理渠道进行了公告,为防止过度或不当干预市场,保障资源配置,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夯实基础。
3、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的协作,将涉及市场主体的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前提,未经审查不得出台。2022年县政府出台的《汶上县人民政府规则》第三十条规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县司法局在对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时,要求起草部门在提交合法性审查前,必须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初审,征求县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1、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2024年3月29日以汶上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制发了《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对2023年12月31日前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共清理文件21件,发现涉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4件,均已按程序整改。2024年8月份配合县委办、县政府办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并为此次清理工作提供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答疑解惑50余次,培训人员300人次,指导部门单位废止或修改政策文件20余件。
2、开展增量政策措施的审查。对以政府名义制定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按照“起草单位自我审查-县市场监管局会审审查”的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共会审增量政策措施3件,为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咨询意见20余次。
3、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排除整治、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政策措施排查整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政策措施抽查、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排查重点领域违规政策措施。
(四)宣传培训情况
2024年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施行前,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局党组专题扩大会议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优化高质量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9月14日,市场监管局与县司法局积极推动县政府常委会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开展2024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组织开展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宣传倡导活动,通过走访部分政府部门、企业宣讲公平竞争政策,提升公平竞争意识。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查意识仍需提高。个别单位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审查意识不强。一是个别单位内部审查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二是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更换频繁,工作交接不及时;三是部门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仍有不审、缺审、漏审情况。
(二)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和队伍建设方面急需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对经济、法律等专业知识的要求较高,再加上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以及新经济、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多数单位普遍存在审查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不高的情况,审查质量不能保障,审查能力急需加强。
(三)公平竞争审查基础性工作开展不够。因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自2016年才开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划转到县市场监管局,在机构运作、常态化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等方面还不够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发挥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政策文件抽查,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推动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完善内部审查制度、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和审查程序,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见实效。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见真招、见实效,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形成常态化的清理机制,对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开展清理。对发现的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要督促起草单位进行整改。把好增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关口。不断完善部门自我审查机制,确保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应审尽审,从源头上防止妨碍统一大市场的政策措施出台。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竞争政策“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的宣传,培育公平竞争理念,通过走访、座谈、培训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合法守法经营,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