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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593645831Q/2025-0046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1-20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文旅〔2025〕1号关于公布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0 10: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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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统筹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建设与安全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修订)、《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委领导同志安全生产批示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各科室具体业务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苏祥群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徐晓军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何  刚  县文化和旅游局一级主任科员

宋  毅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加志  县文化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夏慧玉  县文化和旅游局三级主任科员

渠春荣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县文物

保护中心主任

郭  邦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斌  县文化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颜贞  县文化和旅游局三级主任科员

王  玉  县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

徐  昌  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黄登欣  县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

顾  凯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 史进利  办公室主任

于  杰  财务科科长

刘  言  机关党建科副科长

孔  陶  公共服务文化艺术科副科长

徐晓艳  产业发展科科长

赵  磊  资源开发与市场推广科科长

孙  猛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贾维波  市场管理兼执法督察科科长

马宏倩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科长

李  扬  文物保护与考古科科长

徐  颐  政策法规科科长

张晓宁  广播电视科科长

赵阳阳  执法大队一中队副队长

王建设  执法大队二中队副队长

单  鹏  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安保科科长

张庆芳  县山东梆子保护传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安全生产工作日常事务。各科室明确一名安全专员,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组织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并落实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完善责任体系,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点任务方案计划并部署落实。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检查督导,分专业领域定期组织文化和旅游经营主体、参与主体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

5.参与组织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处理,督导相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6.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调度,掌握并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承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上级、相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收集掌握并及时上报行业安全生产情况。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起草全局性规范文件和专项活动方案,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牵头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负责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导,督促业务科室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督查。

4.开展行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5.指导建立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督导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升行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三)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安全职责

各科室、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业务包保及单位业务领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人员及日常工作的安全管理,负责主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及对口局属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局机关应急、值班安排工作;做好全局性安全生产工作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及分析研判,协调做好舆情信息应急处置;做好保卫、人员、车辆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科室业务领域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2.财务科: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安全,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安全工作;计划安排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行业安全生产活动开展;负责科室业务领域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3.机关党建科: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思想政治防线,负责组织党组集中学习、文体活动等集会时的安全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协助开展系统内安全教育培训。负责科室业务领域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4.公共服务文化艺术科:负责督导检查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县山东梆子保护传承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在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组织举办或承办的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艺术考级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接县外事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把关文化和旅游行业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科室业务领域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5.产业发展科:负责督导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研学游基地及研学游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信息化、标准化成果推广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科室业务领域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6.资源开发与市场推广科:负责督导检查A级景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充足安全生产人员;指导A级景区核定最大承载量,针对节假日期间天气和人流特点,督促景区建立健全流量控制机制及相关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指挥能力,及时发布流量信息;配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等有关部门加强景区危险地带安全防护、消防、游览游乐服务设施安全检查。负责A级景区防汛抗旱、防溺水工作,负责大型文化旅游营销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科室业务领域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7.市场管理科(执法督查科):指导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民宿的行业安全监管,负责旅行社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负责行政许可事项中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计划等资料审核把关,科室业务领域其他相关安全工作。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对接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消防、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商贸业、电力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承担县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调度文旅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部门、本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规划;负责按照上级、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督导检查;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

9.政策法规科:负责审核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领域规范性文件;开展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参与涉及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方面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10.广播电视科:负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领域安全生产。负责指导检查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科室业务领域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11.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负责指导检查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和社会文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检查中都博物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检查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等文物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革命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验收革命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报革命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负责科室业务领域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12.文物保护与考古科:负责指导检查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以及考古活动等文物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验收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报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负责指导检查县文物保护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科室业务领域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13.执法一中队:负责指导检查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游艺场所、娱乐场所等文化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营业性演出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对接县公安局、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安全联合执法工作;负责科室执法业务领域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14.执法二中队:负责指导检查全县艺术品市场、民办非企业、广播电视领域等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对接县公安局、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安全联合执法工作;负责科室执法业务领域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县文物保护中心、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山东梆子保护传承中心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局机关业务科室指导下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建立十大安全保障制度

1.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各科室定期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或险情、事故要随时报告。按要求向领导小组报告半年、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以及重大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

2.建立专项资金专用制度。安排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增强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兑现奖励安全举报等项目。

3.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各科室要结合业务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或定期组织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挂牌督办。

4.建立联络协调制度。各科室明确一名安全专员,负责协调落实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本科室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各科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业安全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局对口下属单位、文旅经营主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责任清单、应急演练、全员培训等。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建立安全评估检查制度。不定期邀请上级部门进行体检式暗访检查评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文旅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评估检查,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相关科室要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主管领域内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提升文旅行业一线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管理和防范技能。

8.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建立健全各类综合性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遇有突发事件,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必要时启动应急响应。

9.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限30分钟内要求,及时将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基本情况逐级上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应当承担事件责任的经营者及其责任人进行处理。

10.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各科室、单位(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发挥年底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力的经营单位进行表彰,提高积极性和重视程度。

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0日


信息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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