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新路径,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综合考量集体经济实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等情况,选择部分集体经济整体实力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在收益稳定、条件成熟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先行开展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推动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方式回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汶上县作为该市的一个试点县,将白石镇、南站街道作为试点镇街,选取其中4个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居率先建立起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机制。该县采取3项举措推进试点工作。一是实行“一村一策”,各村居根据自身集体经济状况,因地制宜,参照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别制定对应的分类分档补助标准。二是实现两个“覆盖”,覆盖已缴纳养老保险的全体村民,对其“多缴多补”;重点覆盖低保、五保、重残等特困群体,全部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补助。三是推行部门牵头、乡镇负责、村级实施的三级协作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2024年度汶上县4个试点村居共有1566名村民获得集体补助,人均补助300元。济宁市其他县区的试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且取得了良好成效。(崔文乐 赵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