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适用情形(指依据法律条款)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书下达日期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对未采取措施防止、减少排放恶臭气体、异味和废气的处罚
山东祥远机械有限公司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
喷漆晾晒件未使用喷漆房及配套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收集有机废气
罚款
罚款3.125万元。
济环汶罚〔2024〕15号
202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