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适用情形(指依据法律条款)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书下达日期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对以弄虚 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 检验或者 破坏机动 车车载排 放诊断系统的处罚
| 汶上军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 出具虚假尾气排放检验报告. | 罚款 | 罚款18.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80元。 | 济环汶罚〔2024〕13号 | 2024.9.10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对未采取措施防止、减少排放恶臭气体、异味和废气的处罚
| 山东祥远机械有限公司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 | 喷漆晾晒件未使用喷漆房及配套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收集有机废气 | 罚款 | 罚款3.125万元。 | 济环汶罚〔2024〕15号 | 2024.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