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县审计局依法对汶上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中心,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主责主业,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预算执行的会议决议及审议意见,将查问题、防风险、促改革、助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本次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的县级预算、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县供销社4个单位2023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等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培植壮大财源,兜牢“三保”底线,保障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支出,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一方面聚焦多渠道开源,全面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围绕“扩总量、提质量”要求,强化日常督导调度和税源排查,抓好对税源结构变化、财政收入进度等主要指标的分析研判,深挖税源潜力,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税收占比提升2.2百分点,财税收入实现量质齐升。另一方面聚焦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非必要支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41.5亿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2%,民生财政的特点明显。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预算法》《审计法》规定,对县财政局组织的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收支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亿元,加各项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等46.41亿元,收入总计66.57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8.74亿元,加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7.83亿元,支出总计66.57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7.79亿元,为调整预算37.52亿元的100.7%。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44.24亿元,为调整预算46.53亿元的95.1%。
收支平衡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4.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等16.5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4.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4.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10.1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1.4亿元,为调整预算11.4亿元的100%。完成社保基金支出9.4亿元,为调整预算9.4亿元的100%。
收支平衡情况:全年社保基金收入总计11.4亿元,全年支出总计9.4亿元,本年收支结余2亿元,上年结余15.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5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28亿元,为调整预算1.28亿元的100%。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8亿元,为调整预算1.28亿元的100%。
收支平衡情况: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40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1.2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36万元,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1.25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06.51亿元,政府债务比上年增加12.15亿元,在批准政府债务限额107.62亿元范围之内。全年归还已到期政府债务本金13.30亿元,支付利息3.20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迎难而上、勇毅笃行,多措并举组织收入,千方百计对上争取,统筹兼顾保障重点,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县财政突出保障重点,基本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较窄
2023年,汶上县县属国有一级企业9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一级企业仅有3家,且预算仅有上交利润和股利股息组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企业数量和内容较窄。
2.预算编制不精准
县财政通过财政代编预算于2023年1季度细化下达了7家预算单位28笔预算5836.45万元,金额较大,预算编制不精准。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
2023年,县财政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5笔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2722万元及时下达相关预算单位。
2.预算追加管理不规范
县财政局2023年9月份后下达追加预算,涉及8家预算单位13笔资金合计8621.82万元。
3.政府采购执行监管不到位
2023年,61家预算单位12月份进行政府采购1145.28万元,超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期限进行政府采购。
4.财政资金未及时缴库
2023年,非税代收的4月、5月、6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54.31万元未缴库,7月份及以后月份缴库;非税代收的3月、4月、5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城市污水处理费260万元未缴库,7月份缴库。
(三)财政管理方面
会计核算不规范
2023年,财政总会计使用会计科目“资本性拨款费用”核算对国有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对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县供销社4个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
县农业农村局等3个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完整、不精准的问题。
1.预算支出25.63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与金额;
2.支出未按经济性质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
3.未将上年结余资金、房屋土地租金102.61万元编入年初预算;
4.小麦良种统一供种服务项目预算数与实际支出相差57.33万元,预算编制不精准。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县住建局等4个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绩效管理不规范、未执行政府采购等问题。
1.未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费用19.41万元;
2.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工会费8.77万元;
3.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17.29万元;
4.超规定次数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0.28万元;
5.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0.15万元;
6.应拨付未拨付上年10个项目资金2872万元;
7.欠征7个项目开发单位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876.74万元;
8.36万元的项目支出未按规定公开绩效目标,195.26万元的项目支出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
9.未按规定时限申请追加预算20万元;
10.印刷费用36.28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三)部门决算编制方面
县信访局等3个单位部门决算金额编制不准确,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中,存在着少编或多编预算支出的问题,涉及金额1234.49万元。
(四)财政收支核算和管理方面
县供销社等4个单位存在财政收支核算不规范及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使用不规范原始凭证报销费用13.04万元;
2.增加0.17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1.7万元资产未及时进行处置;
3.培训支出6.98万元信息未公开;
4.租车费用7万元未列入正确会计科目;
5.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设计服务费15万元,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费45万元未经集体决策;
6.对13个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施工企业处理标准不一致。
三、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收入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入库;强化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确保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促进各项财政资金使用更加合理、规范、高效。
(二)完善综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全部编入当年年初预算,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及时下达相关的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加强政府预算与部门预算的有效衔接,建立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相衔接的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夯实预算执行效果。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将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实编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要督导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确保预算执行及时到位。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加强审计指导,认真督促整改落实,按要求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强化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勇担使命,积极作为,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