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汶政办字〔2022〕8号)《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汶人社发〔2022〕1号)文件规定,为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及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数量
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社区事务服务岗方面的工作。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为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乡村网格员方面的工作。本次在汶上街道办事处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1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1人。
二、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2)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
(3)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群体;
(5)“16—24”周岁失业青年;
2、乡村公益性岗位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农村低收入人口;
(3)农村残疾人(具备自主劳动能力);
(4)农村大龄失业人员(45-65周岁);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6)“16—24”周岁失业青年;
(7)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群体;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三年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4、身体条件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5、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日—8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汶上街道办事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具体报名详情见附件二。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原件到村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报名审查需提交材料
1、《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含全部户口页)。
3、无工商信息证明。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未婚人员提供包含个人及其父母家人的户口簿,以及父母家人的无工商信息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包含配偶及其家人的户口簿,以及配偶及家人的无工商信息证明。
5、“二孩妈妈”需提供:生育两个或者三个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符合生育政策)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
8、低收入人口提供低收入证明。
9、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离婚证或者丧偶证明,法院出具的抚养协议(未满18周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村居户口簿。
10、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家属、直系亲属等此类属于适岗人员安置回避情形的,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并提供家庭低收入证明以及街道分管人社领域领导、人社业务负责人、纪委监察负责同志,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的签字认可书。
(五)民主评议
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精准识别机制,村居(社区)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根据岗位申请报名情况,结合城乡公益性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人员类型、人员年龄、收入水平、申请意愿、身体状况、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六)审核公示
村居(社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原因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街道负责对村居(社区)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确定无误后报县人社局。
(七)县级审批
县人社局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四、注意事项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等人员的家属、直系亲属等此类属于适岗人员安置回避情形的,对于因困难确需上岗且符合上岗条件的,在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四议两公开”程序完备的基础上,要经乡镇(街道)分管人社领域领导、人社业务负责人、纪委监察负责同志,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等签字认可。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汶上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居、社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由县按照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咨询方式与监督电话
汶上街道办事处人社所:
0537-6508873 0537-6580330
监督电话:0537-6530378
本公告由汶上街道办事处人社所负责解释。
附件2:2024年8月汶上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1).xls
汶上县汶上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