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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285990/2024-01924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成文日期: 2024-07-27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济宁市汶上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发布日期:2024-07-27 16:3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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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事项名称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汶上县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

二、受理机构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三、审批机构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四、受理条件

发现违法事实

五、办理时限

1.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应当经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日。

六、办公电话、地址、时间

办公电话:0537-7210169

办公地址:山东省汶上县政和路89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七、执法流程


信息来源: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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