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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MB2808281B/2024-01506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4-07-02 发布机构: 汶上街道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街道办事处2024年7月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2 15: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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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汶政办字〔2022〕8号)《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汶人社发〔2022〕1号)文件规定,为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及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数量

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社区事务服务岗方面的工作。本次在汶上街道办事处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1人。 

二、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群体;

(4)“16—24”周岁失业青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三年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4、身体条件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5、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日—7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汶上街道办事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具体报名详情见附件二。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原件到村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报名审查需提交材料

1、《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含全部户口页)。

3、无工商信息证明。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未婚人员提供包含个人及其父母家人的户口簿,以及父母家人的无工商信息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包含配偶及其家人的户口簿,以及配偶及家人的无工商信息证明。

5、“二孩妈妈”需提供:生育两个或者三个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符合生育政策)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家属、直系亲属等此类属于适岗人员安置回避情形的,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并提供家庭低收入证明以及街道分管人社领域领导、人社业务负责人、纪委监察负责同志,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的签字认可书。        

(五)民主评议

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精准识别机制,村居(社区)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根据岗位申请报名情况,结合城乡公益性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人员类型、人员年龄、收入水平、申请意愿、身体状况、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六)审核公示

村居(社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原因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街道负责对村居(社区)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确定无误后报县人社局。

(七)县级审批

县人社局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四、注意事项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等人员的家属、直系亲属等此类属于适岗人员安置回避情形的,对于因困难确需上岗且符合上岗条件的,在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四议两公开”程序完备的基础上,要经乡镇(街道)分管人社领域领导、人社业务负责人、纪委监察负责同志,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等签字认可。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汶上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居、社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由县按照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咨询方式与监督电话

汶上街道办事处人社所:

0537-6508873   0537-6580330

监督电话:0537-6530378

本公告由汶上街道办事处人社所负责解释。


      附件1: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2:2024年7月汶上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


汶上县汶上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日


信息来源:汶上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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