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加决策透明度,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坚持真实原则。所有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严禁搞形式主义甚至假公开,防止失信于民。
(三)坚持及时便民原则。要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
三、组织机构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协调、搜集信息及时发布等工作。
四、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政务公开的时限
政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一)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主要包括镇事务工作流程、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民服务承诺等。
(二)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包括镇村两级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
(三)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农村“五保”和最低生活保障评定及补助标准、危草房改造对象评定及补助标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六、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公开栏。设置政务公开栏,对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二)网上公开。依托县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三)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镇实际,利用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人负起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信息由党政办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强化监督,做好考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政务公开要纳入年终绩效评估内容,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评,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关,不搞形式主义,发现不足,及时整改。
(四)加强宣传,示范带动。要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公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特别要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典型事例的宣传,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五)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党政办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