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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57XX/2024-01144 组配分类: 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5-14 发布机构: 郭楼镇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郭政发〔2024〕22号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全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十个一+1”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4 09: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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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十个一+1”活动,以压实企 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和提升企 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的,聚焦引发安全事故的最关键部位、最薄 弱环节,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瞄准企业落实主 体责任的十个重点事项,开展精准化、常态化提升活动,着重抓 终端、抓末梢、抓基础、抓岗位、抓职责,有效防范安 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工贸行业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活动方案明确如下。

一、“十个一+1”活动开展范围

全镇所有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

二、“十个一+1”活动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东省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企业主要负责 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按各自责任分工,定期组织开展如下活动。

1.开展一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谋划活动。企业主要负责

人召集有关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市、县、镇制定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依据方案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细化本企业三年行动方案中各项工作要点,形成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2. 组织一次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自查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 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设置情况应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十三、十四条之规定;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 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年组织建立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台账,如实记录其研究决策、组织协调、具体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组织一次危险作业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动火、临时用电、吊装、有限空间、有毒有害、登高等危险作业,组织检查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包括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辨识,作业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开具并现场查验作业票情况,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及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监护人及现场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安全警示标志配置情况。有外包作业的,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受委托方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4.组织一次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检查。企 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检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应急预案管理、事故报告和事故应急救援等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安全操作流程、安全作业条件、作业防护要求、禁止事项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5.组织一次企业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职工上岗前教育培训、在岗人员全员再教育培训、外来务工人员作业前培训等是否按规定内容和时间开展,是否及时落实“凡培训、必考核”的规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完成专门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坚决杜绝无证上岗行为。

6.组织一次企业“开工第一课”“晨会”落实情况检查。企 业在重要节假日复工复产后第一个工作日,采取全员会、视频会、现场会等方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情况;企业应将“晨会”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体系,将“晨会”制度落实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并将“晨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职工考核。

7.开展一次全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安全生产警示日活动,多渠道获取、多方式选取同行业或近期影响较大的的典型事故案例或本企业往年事故,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并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深刻反思,警钟长鸣。

8.每季度组织一次示范式隐患排查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家,对本企业层面、车间层面、班组层面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示范式隐患排查行动,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管控措施、要建档登记,要明确责任人 员,逐一销号。企业要将示范式隐患排查行动成果运用到日常隐 患排查工作中去,坚决杜绝日常隐患排查“走形式”,做到常态化、经常化。

9.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系列活动。组织规范制定、及时修订和实施应急预案,结合本行业历史事故教训和应急处置经验,在认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对现有应急预案(包括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修订并定期更新,做到适用管用好用。企业应急救援演练频次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或参加1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10.开展一次资金投入和物质保障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组织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符合有关规定;落实资金投入责任和物质保障责任。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物质保障责任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1”是指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活动。各企业根据本企业行业特点,制定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针对性培训计划。在总结往年教育培训成效的基础上,采取多方式培训,不断发掘教育培训的深度,提升培训质量。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精心打造一批懂安全、会管理、具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能力安全明白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28日)

辖区各企业要立即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十个一+1” 活动,并做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企业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企业活动开展阶段(3月1日-10月31日)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十个一+1”活动方 案,明确组织、时限、方法、步骤等,细化职责分工,做到责任 到人、任务到人;活动开展部署以来干了哪些、做了哪些、是否 取得成效等情况必须整理归档,企业也可根据自身实际和行业特

点,创新性深入开展此项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 12月31日)

各企业要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形成 适合企业自身安全建设的制度成果,也可根据企业实际,分层次

开展活动。要根据日常督导检查情况,及时收集整理企业好的做法,作为典型进行宣扬学习,打造标杆企业。

(四)常态化跟踪督导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将结合日常督导检查,常态化跟踪指导企业“十个一+1”活动开展。将在日常督导检查活动中将“十个一+1”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对各企业进行督导的重要内容,每季度随时抽查,量化责任,做到强部署、重落实、见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将工贸行业“十个一+1”活动做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效抓手,统筹推进。此次活动将纳入年底安全生产考核,要高度重视,积极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精心组织,细化方案,层层发动,扎实推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规范化、精细化监管水平。要做到严抓严管、动真碰硬,确保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在全镇工贸行业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示范引导。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措施,确保“十个一+1”深入扎实推进。及时发掘企业好的经验做法,培育一批标杆企业,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进活动顺利开展,并定期进行通报表扬。

(三)注重工作总结,加强指导服务。要对此次活动各阶段 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按时上报进展情况。推动“十个 一+1”活动深入开展,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重视不够、开展不 好的企业要“开小灶”,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精准指导服务,同时将督导情况及时移交市、县、镇有关执法科室,将其列入重点执法名单。通过以查促改,全面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信息来源:郭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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