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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422F/2024-0114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5-14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交安全〔2024〕1号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汶上县交通运输领域2024年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和《汶上县交通运输领域2024年安全检查工作重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4 09: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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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现将《汶上县交通运输领域2024年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和《汶上县交通运输领域2024年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印发给你们,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遵照开展检查工作,请各交通运输企业对照《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汶上县交通运输领域2024年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领域

检查计划(平均每季度)

牵头科室

道路运输及相关领域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15家

运输管理科

道路客运企业

12家

客运所

出租汽车企业

7家

出租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6家

驾培办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10家

汽修所

工程建设领域

3次

县乡公路管理处、公路水运科、养护科

港口和水路运输领域

3次

县港航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公路水运科

汶上县交通运输领域2024年安全检查工作重点

安全检查重点包括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含消防和防汛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排查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等方面,检查重点和检查方法参照如下。

一、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内业资料方面

(一)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

1.岗前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培训)

查看从业人员花名册、岗前培训记录(培训记录表、考试试卷等)。重点检查是否所有从业人员都做了岗前培训。

对于未落实全员岗前培训的,应当要求企业补做一次三级培训或两级培训,并在培训材料中注明是“补岗前培训”,然后作为岗前培训材料进行归档,材料落款日期填写实际日期。

2.日常培训(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查看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年度培训计划、每次培训的培训记录(培训照片、考核记录或考试试卷)。

3.安全生产晨会

查看晨会台账、晨会照片或微信截图。

对于仍未落实晨会的,要给予严肃批评,要求严格按照县交通运输局编制的《晨会工作指南》落实晨会制度。

4.开工第一课(春节后及其他情况导致长时间停产复工后进行检查)

查看开工第一课培训记录表和培训照片,重点检查是否是主要负责人亲自授课。

对于未举办开工第一课的,要给予严肃批评,要求严格按照县交通运输局编制的《开工第一课工作指南》落实相关工作。

(二)岗位责任制方面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修订时间应当晚于2021年8月27日,如果修订时间早于此日期,应当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50号)和县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指南》重新修订。

(2)封面标注的批准人应当是主要负责人。

(3)内容是否符合企业实际。

(4)应该涵盖所有岗位。

(5)责任应当明确到人或附带企业花名册(花名册应当动态更新)。

2.安全生产责任书

是否根据责任清单制定了责任书并要求所有从业人员签订。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是否按照责任清单于每年年底结合从业人员年度表现对从业人员进行了考核。

(三)隐患排查方面

1.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

2.日常隐患排查开展情况

查看企业隐患排查台账,重点检查是否定期开展检查,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闭环处理。

3.是否制定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并落实,查看制度文件和奖励台账。

4.是否制作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公告牌。

5.是否推广国务院安全隐患举报小程序,可查看微信截图或者相关的培训记录。

(四)应急体系方面

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制定演练计划并实施。预案内容应当符合实际,应当包含防汛专项预案。

2.4-10月份,对企业安全度汛情况进行检查。

(五)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方面

检查交通运输企业是否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附件)文件要求,做好年度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主体责任,做到足额提取,支出有据,管理有序,监督有效。交通运输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普通货运业务1%,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1.5%。具体工作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文件执行。

(六)外包作业、电气焊、违规动火、高处作业、有限空间、自建房、危险作业等方面

按照县局有关文件和省市县各级要求,结合各自所管具体领域开展检查。对于涉及外包作业、电气焊、违规动火、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其他危险作业的企业,应当将相对应的检查作为安全检查工作的重点。对于存在危险作业的,检查是否落实危险作业报告制度。

(七)自备油罐方面

1.是否存在非法对外经营油品的行为。

2.所用油品相关运输环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有关规定。

3.应当关注县直有关监管部门是否按照《关于加强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的意见》(汶安办字〔2022〕11号)将交通运输企业的自备油罐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并进行监督管理。

二、交通运输企业作业现场检查方面

(一)消防方面

1.是否建立所有灭火器的例检台账。

2.是否存在电动车乱停放的情况。

3.是否存在易燃物品杂乱堆积。

4.是否做到易燃易爆物品(比如酒精、废机油、包装纸箱、罐(瓶)装可燃液体气体等)安全存放,远离火源热源。

5.是否存在电路隐患,如应穿管的电线未穿管。

6.夜间及春节假期等歇业期间要断电断火,不能断电断火的安排专人值班。

7.是否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全员灭火救援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加强单位消防管理和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8.(汽修)不得将氧气和乙炔放置在一起。

9.(客运)应当为充电桩配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对于配备了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应当二氧化碳灭火器上标明“断电后使用”且应当将“断电后使用”这项要求纳入教育培训。

10.(客运、出租)客运、出租等企业要按照车辆电池的有关技术要求或技术标准对车辆电池进行保养维护和更换,充电作业要符合作业规范,做好相关消防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严防车辆电池引发火灾。

(二)燃气方面(设置有以燃气为能源的餐厅的企业)

1.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暴露报警切断装置。

2.是否开展了针对性的燃气安全培训。

3.其他检查事项详见县交通运输局编排的《燃气工作指南》,比如液化气报警器位于地面0.3米处,天然气报警器距离天花板0.3米处;钢瓶要有检验合格证;橡胶管不超过18个月更换;气瓶不得暴晒等。

(三)防一氧化碳中毒方面

检查重点参照《汶上县交通运输领域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

三、重点领域方面

(一)道路运输领域

1.突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排查从业人员和车辆资质资格、动态监控及车辆维护、检测、使用、审验、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情况;打击包车客运实际载客人数、主要途经地、运行时间、有效期等信息同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信息严重不符等违规行为情况;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单制度落实及自有或租赁停车场安全管理情况等。

2.严格长途客运监管。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制度,督促道路长途客运车辆要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要求,对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的客运车辆应当配备2名及以上客运驾驶员。严防驾驶员疲劳驾驶,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3.严格车辆动态监管。落实道路运输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提醒;加大“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抽查力度。

4.严格客运场站监管。严格执行市际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实名制售票制度,严格遵守“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要求。

5.严格规范交通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超员运输、旅游包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班线客车站外违规上下客。

(二)城市公共交通领域

重点排查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等车辆技术性能保障、安全标识标志、车载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备设施按规定配备情况;车辆驾驶区域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情况等。

(三)水路运输领域

落实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各级关于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重点落实桥区通航风险隐患治理措施。

(四)公路运营领域

重点排查强化大件运输管理情况,加强山东启运的大件审批审查、按规定开展现场核查、途径桥梁验算加固、线路审核变更、护送方案落实等情况,严格大件运输车辆高速公路入口审查、出口复查情况,加强独柱墩等重点桥梁管控情况;强化路面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大件运输行为、严格处罚惩戒情况;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全面补齐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短板,集中整治平交路口、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规范加装隔离带、护栏和警示设施。积极实施村道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工程,持续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与高速交警、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建立三方沟通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协同联运。

(五)交通工程建设领域

重点排查工程用炸药、雷管等易爆用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回收等全流程管理制度、管控体系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临边临水、交叉施工、深基坑、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水下作业等风险较大的工程作业安全工作流程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公路桥梁支架、塔装设备等防抗恶劣天气、桥面等高处堆积物防高空坠落、开挖深基坑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工地办公区、生活区的用电管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及通风措施落实情况;施工车辆管理及工地交通管控情况,完善相应警示标志等设施,确保工地车辆出入安全等。

严格工程施工管理。施工车辆必须凭证出入,严禁非工程施工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驶入施工作业区域;特种设备必须经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由持证上岗人员操作;严禁起重设备、工程机械、载重汽车、自卸汽车等违规载人。

4月-10月份在排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的同时,排查是否存在易水毁路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防汛应急体系。排查建设单位是否落实危险作业报告制度。

【部门解读】汶交安全〔2024〕1号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汶上县交通运输领域2024年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和《汶上县交通运输领域2024年安全检查工作重点》的通知解读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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