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二、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13条;
2、《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3、《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
三、受理地点
汶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申请条件
已通过扶贫车间(基地)验收认定,符合奖补申领的。
五、所需材料
扶贫车间(基地)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吸纳贫困劳动力花名册。
六、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基地)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按规定拨付至企业账户。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电话
0537-7217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