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受理单位
汶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
2.《关于印发〈济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7号)。
四、申请主体
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五、受理条件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
六、申请材料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近12个月财务报表、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表。
七、办事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经办窗口提交申请,现场填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经审核无误后,等待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财政资金拨付时间)。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0537-721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