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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392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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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不断强化执法监管,优化执法服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经济社会发展。1月23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结合青岛市污染源特点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全年组织开展了蓝天、碧水、净土、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执法任务,为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强执法保障。2023年,全市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392起,23起涉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针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执法稽查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等领域,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开展贯穿全年的“四大行动”,在“春雨”行动中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执法领域5条措施;在“烈焰”行动中着重针对夏秋季特征性污染物靶向施策;在“秋风”行动中强化作风能力建设;在“瑞雪”行动中重点保障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以四大专项行动为主线,穿插进行涉水、气、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土壤、生态环境、环境安全等多方面执法检查,全年检查排污单位1.88万家次。 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违法行为“两打”行动,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联合公安、检察部门,采取有奖举报、联合办案、提级办理等手段,推动“两打”行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全年全市共破获18起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和5起涉自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全省领先,持续形成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全面整治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全年共组织开展了2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查处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12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起,罚款150余万元;其中一起关于机动车检测机构造假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办理的锦华环评造假案件为全国环评造假刑事案件“第一案”。 借鉴全国执法大练兵监督帮扶实战练兵模式,采取市区联合、跨区域交叉执法等方式,全年组织开展6轮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共检查企业637家次,查处各类环境问题1319个。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整合执法力量,学习交流经验,发挥了“1+1>2”的效果。 2023年,青岛市执法系统在加大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创新调整了全市正面清单,首次探索将中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开辟了正面清单管理的新方向,共计2226家中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总数达2583家,数量全国领先,经验做法被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转发推广。同时,立足执法本职工作,聚焦企业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服务企业方式,探索形成“三送入企”助企模式,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此外,创新形成“教、学、练、战”四位一体新式比武模式,按照“实训、实战、实效”和“全员、全年、全过程”的执法大练兵工作要求,举办3期市级执法比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打击恶意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本领。获得全省首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试点,建成全省第一批省级实战实训基地;实施“5+12+50”执法人才梯次培养体系;全年4次派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实战练兵,取得较好成绩;在山东省生态环境执法比武中获得集体一等奖;26名执法人员进入山东省生态环境执法人才库,12人次获二等功、三等功和记功奖励。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提升,比学赶超、争先创优人才竞争氛围愈加浓厚。 下一步,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将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推动落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各项要求,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重点在查办大案要案、统筹执法力量、建强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能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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