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要求,我县出台了《汶上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汶政办字〔2024〕1号)。为切实做好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欢迎广大群众对相关工作建言献策或反馈问题。
受理渠道:电子邮箱wsxwjjzyk@ji.shandong.cn;电话 0537-7238088。
索引号: | 11370830004335414L/2024-00966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废止日期: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效性: |
汶上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群众建议和问题投诉平台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要求,我县出台了《汶上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汶政办字〔2024〕1号)。为切实做好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欢迎广大群众对相关工作建言献策或反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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