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典型】汶上县树立医保服务与社会治理“互融互促”新标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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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济宁市汶上县着力建设“全民医保、便民医保、暖民医保、安民医保”,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不忧心,有效提升医保服务的基础性、兜底性、可及性。 一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医保服务“全覆盖”,兜牢健康“保障网” 一是深入开展医保宣传 常态化开展“医保干部进基层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注问题;制作“蓝色小课堂”“红色微课堂”等系列医保业务知识宣传视频,利用生动活泼的表现形式解读医保政策。汶上医保局官方账号获得2023年度中国优秀政务新媒体,《我和我的医保故事》获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全民参保”典型案例一等奖等荣誉。 二是提升参保扩面覆盖率 降低企业缴费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瞄准新生儿、在校学生、低保特困等重点群体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居民基本医保年度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三是着力攻坚待遇保障重难点 精准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合并实施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截至10月底,全县生育保险结算1925人次,支付生育津贴1847.4万元。 二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打造医保“服务站”,实现报销“一件事” 一是用心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 全力打造优质医保服务窗口,设置“潮汐”窗口,有效分流办事群众,缓解排队等候压力。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等“十项制度”,工作人员换位思考、耐心解答、主动帮助,切实做到“一窗办理”“一次办好”,提升群众的办事体验感。深化流程再造,窗口每人每项业务现场平均办理总时长由1小时左右减少至10分钟以内。推行“多说一句话”服务模式,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工作人员“最多办一次”。村级社区医保业务“一站式”办理数量占全县医保经办总数80%以上。 二是高效办好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 统筹医保各类基本业务纳入“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集成办理平台,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科室全过程负责办理工作。通过部门间共享困难群众信息,实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无感支付,医疗救助款直接打入救助对象的社保卡内。2024年以来全县困难人员市内就医实现“一站式、一单制”医疗救助费用结算累计54275人次,共计2368.25万元。 三是精准确保“限额治疗一种病” 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支付推行按病种付费(DIP)试点,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实现DIP支付医疗机构全覆盖,按DIP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比达85.4%。通过招标、谈判等方式降低高值耗材产生的病例费用,节约医院诊疗成本,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医疗总费用、医保资金压力、患者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的一体化减轻。 四是试点开通基本业务掌上办、免申请服务 选取县中医院作为医疗医保关联业务一区办理试点,将济宁医保业务办理服务入口引入该院微信小程序,方便群众直接线上办理。贯彻落实市域通办要求,即时办结类、非即时办结类医保服务事项可在济宁市域通办,指导帮助市内其他县区居住在我县的参保群众就近办事。 三构建“专护+机构+居家”护理机制,用活医保“长护险”,促进医养“双融合” 一是完善“四方”审核,全流程把关 建立长护定点服务机构、评估机构、承办商保公司、医保经办机构“四方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各方的主要责任,对定点评估机构及工作人员进行动态管理评估,将服务资格与评估结果挂钩。 二是聚合“四护”力量,全方位护航 建立护理服务配套管理措施,做好医疗专护、机构养护、居家长护、乡村守护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温馨的专业化服务。针对失能老人需求,积极构建“专护+机构+居家”智慧融合、医养结合长护模式,打造“汶馨长护”医保惠民服务品牌。全县已有超过2000个家庭享受长护险照护服务。 三是创新“四评”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对护理人员实行星级评价,对患者实行回访评价,对护理费用实行绩效评价,对护理机构实行诚信评价,敦促护理机构自觉守护基金安全。 四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医保监管“全链条”,守好百姓“救命钱” 一是医药机构“全覆盖” 建立全县医药机构“一张图”,对县域内28家定点医疗机构、275家定点药店,以及门诊、卫生室实行包保责任制,开展常态化检查。创新住院监管新模式,把挂床住院、降低住院标准、诱导住院等违规问题纳入协议管理。 二是智能监管“全覆盖” 医保结算数据全部接入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根据系统内监管规则对所有结算数据全量审核的结果用于基金追回或费用拒付。 三是病历审核“全覆盖” 每月抽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在拨付结算费用前组织专家进行病历审核,发现的违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并对相关责任医保医师扣除积分。 四是现场检查“全覆盖” 分批次深入现场检查,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病历检查、进销存比对查处违规问题,违规费用予以追回并依法处罚,今年共计追回及拒付医保基金577726.24元,行政处罚273347.28元。 编辑:杜振华 审核:张 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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