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反馈意见(X4JN20241108057)情况
汶上县汶上街道泉河丽景二期20号楼后公共区域废品收购站异味、噪声问题已解决。
二、验收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对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X4JN20241108057)涉及汶上县汶上街道泉河丽景二期20号楼后公共区域废品收购点异味、噪声问题进行现场验收。经核验,该处废品收购点已不存在,现场杂物、垃圾已清理。问题已整改完成。
汶上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