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汶上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汶政发〔2024〕1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024年5月22日,县政府公布了《汶上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汶上县抗震防灾规划(2021—203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的《汶上县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的《汶上县深化创新提升打造一流营商生态实施方案》3项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的《汶上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县财政局的《汶上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决策事项纳入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年底前完成,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汶上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汶上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修改《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2月底 |
2 | 《汶上县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3—2035年)》 | 县交通运输局 | 12月底 |
3 | 《汶上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 |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 发展中心 | 12月底 |
4 | 《汶上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 县财政局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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