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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22XP/2024-0268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4-10-30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市监字〔2024〕19号--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4-11-08 15: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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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市监字〔2024〕19号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办法

 

为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充分调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9号)、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既注重实绩又兼顾公平。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水平、实际贡献作为主要依据。

(三)坚持以岗定员,全员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以县人社局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批复为依据,严格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及等级范围内组织实施。

(六)坚持聘任合同管理原则。

二、竞聘人员范围

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岗或按有关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在岗工作人员。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近三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任务;

7、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上年度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工作人员,暂不参加岗位竞聘;

8、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

9、提前离岗、借调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

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六个月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岗位竞聘;

11、试用期人员试用期满后方可参加竞聘;

12、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实行逐级竞聘,不同等级的任职条件除了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不同等级的具体条件:

1、高级岗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

三级: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正高级四级岗位上聘任满一个聘期;

四级: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副高级岗位上聘任满一个聘期;

五级: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六级岗位上聘任满一个聘期;

六级: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七级岗位上聘任满一个聘期;

七级: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中级岗位上聘任满一个聘期。

2、中级岗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

八级: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九级岗位上聘任满一个聘期;

九级: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十级岗位上聘任满一个聘期;

十级: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初级岗位上聘任满一个聘期。

3、初级岗位: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

十一级: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十二级岗位上聘任满一个聘期;

十二级: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十三级:须具有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工勤岗位任职条件

1、二级、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作岗位满5年,并分别通过技师、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2、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四、转岗聘用

转岗竞聘的,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应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的岗位限额、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前提下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原则上只能转岗一次。

(一) 转岗聘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技能能力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4、适应拟聘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5、在本单位上一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女性工作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男性工作人员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

(二)转岗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所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聘用到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准入资格。  

2、具有所竞聘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首次转聘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应参加相应层次专业技术最低等级岗位的竞聘。

五、岗位竞聘办法

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采用量化赋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确定的聘任岗位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任。

(一)量化赋分(50分)

1、工作年限(15分):工作每满1年(截止到本年底,以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为准,即进入体制内单位成为正式工作人员为准)计0.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任职资格年限(10分):取得现任资格职称证书开始,竞聘同级岗位的每满1年(截止到本年底)得0.5分;获得高一级任职资格证书,竞聘低一级岗位的每满一年再得0.5分,最高不超过10分。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岗位调整改系列的,改系列前后同层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3、学历(5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分,全日制大学本科、在职大学本科4分,全日制大学专科、在职大学专科3分,中专及高中2分。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学历为准,有多个学历的只计最高学历。

4、年度考核(10分):根据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计分,其中优秀等次每次记3分,合格等次每次记2分,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记10分。

5、表彰奖励(10分):按现聘用岗位等级以来,所获奖励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记5、4、3、2分,与年度考核不重复计分,最高不超过10分。参加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取得最高名次的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记5、4、3、2分,同级别竞赛名次每降低一个档次减少0.3分。

表彰指因工作业绩突出且经单位推荐,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论文、专利、著作、成果等业绩成果及其获奖不属于表彰范围。

注:所有文件、证书以落款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量化赋分情况一并进行公示。

(二)民主评议(50分)

民主评议票分为A、B票,其中,领导小组成员填写A票,群众代表填写B票。民主评议内容分为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履职情况三部分,按照A、B票分别占民主评议得分的60%、40%的比例计分。民主评议会议实际参加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群众评议。

民主测评成绩不足30分的,取消竞聘资格。

(三)奖惩加减分

1、经县局推荐,近3年内选派参加驻村、挂职和服务企业等一年及以上的人员,每年加0.5分。

2、近3年内,受到党纪警告处分的每次扣3分,受到党纪严重警告或政务记过处分的每次扣5分,受到党纪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每次扣10分。

民主测评结束后,将量化赋分和竞聘人员民主评议成绩汇总进行公示。

六、竞聘程序

(一)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竞聘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结合我局现有岗位和核准的岗位数量情况,在广泛征询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报县人社局审批。

(三)公布实施方案。将审核通过的竞聘方案在本单位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竞聘人员填写《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领导小组按照规定范围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者,并公布竞聘人员名单和竞聘岗位。

(五)组织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参加竞聘人员按照量化赋分和民主测评进行汇总,汇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公示。如出现竞聘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下列顺序优先聘任:(1)任职资格年限长者优先;(2)参加省市级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取得名次者优先;(3)近3年年度考核得分高者优先;(4)工作年限长者优先;(5)学历高者优先。以上条件全部相同者,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拟聘人选公示。将拟聘任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

(七)办理聘任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向人社部门报送备案。

七、时间安排

新聘或职级晋升在有空岗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10-11月份组织竞聘。因特殊原因出现空岗的情况时,经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研究适时组织竞聘。

八、聘任管理

(一)原则上一个聘期为3-5年,首次聘用人员聘任次月兑现工资待遇。

(二)在聘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的,予以解除聘任:1、不履行聘用合同的;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工作的;3、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4、严重失职、渎职的;5、在聘期内因工作变动,脱离原聘岗位的;6、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7、被开除、劳教、以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在聘期内若出现解聘或调出等事项,均应随时办理解聘手续并报县人社局进行备案。

(四)对岗位空缺职数实行动态管理,单位因聘任人员增减导致岗位空缺发生变化时,需及时到县人社局进行备案,重新核定岗位空缺情况。

(五)调岗改聘。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并办理改系列聘任手续后,申报成功后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九、工作要求

(一)岗位竞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事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岗位竞聘的全过程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纪律要求,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严格执行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确保竞聘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竞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竞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竞聘,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对违反岗位聘用有关纪律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竞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竞聘申请并上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本方案所称岗位竞聘,是指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通过竞争的方式确定聘任人选。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的,经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核批准后,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参加竞聘上岗。

(三)每次聘任要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进行,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未聘人员参加竞聘,属首次聘任的,一般应聘用在该层级的最低等级。

(四)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实行逐级竞聘。通过考试方式或全日制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竞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参照通过评审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执行。(参加中、高级竞聘工作年限: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为7年、12年;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为5年、10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为3年、8年)。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与上级政策有冲突,以上级政策为准,并随上级政策变化适时调整。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印发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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