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9号)等文件规定,经参保人员申请、医院初评、评估小组现场评估、长护专班复评,确定本次长期护理评估结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37-7727557
附件:汶上县长期护理保险等级结果评估公示.docx
汶上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