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县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服装产业的关注。近年来,县工信局全力支持汶上县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汶上县已拥有纺织服装注册企业695家,从业人员3万余人,年产各类服装4亿余件,占全国服装总产量的1.3%;荣获“中国休闲服装制造名城”荣誉称号,被工信部授予“全国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2022年,汶上县“政策引导+高端载体”布局模式入选全省轻工纺织行业推荐数字化助力“三品”行动典型案例。目前,纺织服装行业面临全新变革时代,您提出的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平台建设、保障发展空间、推动市场开拓等建议,对进一步壮大纺织服装行业规模、助力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相关措施已经或正在落实。
一、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制造强市建设汶上指挥部作用,成立推进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各项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对纺织服装企业的服务引导,成立涵盖高校、研究机构、中介组织、企业等领域高端人才的纺织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专家智库,分析研判行业发展趋势、谋划行业发展方向、拟定行业重大政策,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汶办发〔2021〕2号)、《中共汶上县委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行动方案》(汶发〔2023〕10号)等政策文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服装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品牌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
(三)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最大限度减轻企业成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环境。针对行业类型,以“分类治理、疏堵结合”为原则加以整治,对于主动整改且问题轻微的违法违规企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因地制宜,给予合理的整改时间,对于拒不配合、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四)规范用工秩序。充分发挥汶上县服装商会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站的职能,反对使用“插忙工”,堵疏结合加强对“插忙工”的规范管理,坚决打击要挟企业、漫天要价的恶劣行为,为产业发展营造诚信守法、有序竞争、抱团发展的良好经营环境和用工环境。
二、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一)支持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实施服装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计划,开展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遴选5-8家优质企业进行全面、系统、整体的数字化转型规划布局,建设智能改造示范车间,加速应用数控柔性流水线等智能装备,推动生产经营全流程的数据化、智能化变革。对实施信息化改造的纺织服装企业,当年度软硬件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县财政按投资额10%给予补助,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的纺织服装企业,当年度生产性设备投资额达到200万元,县财政按照设备投入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二)支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优化采购、分销体系,在第三方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销售。对在第三方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销售产品的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年度网络销售额实现重要突破的予以奖励,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按企业上缴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财政实得部分的60%给予奖励,年度销售额首次过亿元的,按企业上缴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财政实得部分的70%给予奖励。
(三)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建立产业供应链协同平台,用于整合研发设计、加工制造、质量检测、品牌运营、流通渠道、物流配送等产业资源,创建“区域中心+卫星工厂”供应链柔性发展模式,推进汶上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打造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且年度服务企业数量超过20家以上的,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全面享受省、市、县相关扶持政策和财政奖励。
(四)强化人才培训。每年由县政府出资定期举办纺织服装产业高端人才培训班,针对纺织服装行业董事长、总经理、二代接班人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从企业管理、数字化转型、品牌打造、市场营销、3D数字化设计研发、柔性快返智能制造、智能零售等多个方面,进行免费系统化培训,持续提升企业家能力素质。
三、强化要素保障
(一)设立产业发展资金。县政府统筹县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支持纺织服装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参加国际、国内行业展会,提高汶上服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举办行业招商、高峰论坛、服装活动周、人才培训等系列活动。
(二)个性化金融支持。推广新型政银企模式,以省级特色产业集群为依托,推广中国银行汶上分行针对汶上休闲服饰产业集群推出的特色金融产品“休闲服饰贷”,并对“休闲服饰贷”的企业提供银行贷款基本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技能培训支持。鼓励定点培训机构开设服装加工培训班,对符合享受培训补贴的在岗人员每培训结业1人给予培训机构1000元补贴;鼓励定点培训机构开设直播带货培训班,对符合享受培训补贴的在岗人员每培训结业1人给予培训机构 1200元补贴。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纺织服装产业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