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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019D/2024-02923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11-13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关于在城区学校门口道路中间设置交通信号灯》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13 16:38 浏览次数:

郑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学校门口道路中间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结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依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要求,按照“一校一策”标准,我局将组织民警对辖区内校园周边交通隐患进行全面摸排,持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完善隔离护栏、警示提示标志、警告和限速、减速标志等交通设施。

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会同学校、教育等多部门对校园交通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路段进行综合调研,深度摸排出符合安装交通信号灯条件的学校,并及时汇总上报、积极协调,全力促进校园周边相关交通设施齐全有效,以保证来往车辆的正常通行,让学生更加安全的进出校园。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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