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8亿元,同比增收12066万元,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6亿元,同比减收1341万元,下降0.9%;税收占比73.7%。
一是主体税种占比上升,地方级税种增幅降低。1-10月份,我县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共实现地方级75337万元,同比减收4924万元,占全县税收收入的51.6%,较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具体来看,增值税完成50943万元、下降14.8%,降幅较上月收窄2.7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完成20855万元、增长27.2%,主要是上年阳城煤矿停产,鲁能煤电入库较少,基数较低,李尔汽车部件(济宁)有限公司入库1377万元,同比净增收;个人所得税完成3539万元、下降13.4%,主要是不动产证办理形成的个税较去年同比减收造成。地方级税种实现70663万元,同比增收3583万元,增长5.3%,较上月降低4个百分点,占全县税收收入的48.4%。地方级税收中增幅较高的是印花税(67.0%)、房产税(55.3%);增幅较低的是契税(-52.6%)、城市维护建设税(-12.2%)。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10月份全县共落实各项减税降费4.99亿元,主要包括:一是新增减税降费1.72亿元,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增值税0.9亿元,500万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0.29亿元等。二是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15亿元,其中超64%流向制造业企业。三是办理出口业务退增值税1.42亿元,其中76%流向汽车制造行业。四是办理资源综合利用退税、软件增值税退税等即征即退0.2亿元。五是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0.35亿元。六是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0.15亿元。
三是支出结构合理,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9亿元,增支2.7亿元,增长6.4%,完成年初预算的89.4%,快于时间进度6.1个百分点;民生支出达到39.3亿元,占比达到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