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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2110/2024-02878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11-12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9号建议《关于对实行集中统一供暖的农村新型社区给予电价补贴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12 15:04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关于对实行集中统一供暖的农村新型社区给予电价补贴的建议的议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对您提出的关于对实行集中统一供暖的农村新型社区给予电价补贴的建议表示肯定,我们将积极认真研究、充分吸收。为促进大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县实施了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在条件具备的成型社区发展集中式“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并对“煤改电”居民实行运行补贴政策。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文件,鲁发改价格〔2020〕1287号《关于清洁取暖用电市场化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电价政策规定:委托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代理相关清洁取暖用户采购市场低价电量,并予以优先购电保障。“清洁取暖用电市场化采购”项目采暖季期间,全电量暂按现行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8分钱(含税)执行,后期根据市场化实际采购情况多退少补,最终实际执行电价不高于用户现行目录电价。农村新型社区可以争取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协商,在电价上给予一定的补贴政策,以减少阻碍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象。

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冬季清洁取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大喇叭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户、落实到位。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县城乡建设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

信息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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