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洪臣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停车场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在开发区部分路段试建停车场的建议》已收悉,根据三定方案,我局主要负责在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现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济宁市绿色低碳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济绿发办〔2024〕2号)文件要求,新建公共停车场不少于20%的车位同步建成充电基础设施。今年以来,我单位作为牵头部门,联合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执法局、供电公司等部门积极推进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止8月底,已新建公共充电站57处(城区31处、乡镇26处)、充电桩469个(直流快充桩370个,交流慢充桩99个),实现了公共充电站乡乡全覆盖。其中开发区新建公共充电站4处(鸿福花园充电站、如意花园充电站、隆兴华府充电站、腾骐世家充电站),充电桩56个(直流快充桩50个,交流慢充桩6个)。目前,全县共有新能源充电站116处(公共107处、专用9处),新能源充电桩1581个(直流快充桩988个,交流慢充桩593个),其中61处公共充电站均建设在公共停车场(城区35处、乡镇26处)。
下一步,县发改局将积极对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综合执法局、县正元集团和县供电公司,做好开发区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
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