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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350N/2024-02893 组配分类: 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成文日期: 2024-11-1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关于终止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2 17: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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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我县20241112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II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善后工作,并于应急终止3个工作日内按时报送应急评估报告(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情况,应急响应情况,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措施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112

关于终止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响应的通知(各镇街、园区、有关部门).pdf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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