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对山东尚泽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汶上县城区防洪排水建设改造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0537-7239993
通讯地址:汶上县为民服务中心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文件全文
1
山东尚泽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汶上县城区防洪排水建设改造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批复
济环报告表(汶上)[2024]42号
2024年11月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