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军屯乡党委和政府、各级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维权渠道,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
二、接受投诉时,认真填写“投诉处理登记表”,“投诉举报处理记录表”载明被举报投诉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被举报投诉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事实;投诉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耐心解答群众提出问题。
三、重大节日和春种、夏收、秋收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负责接待来访及受理举报工作,同时做好群众来访来电记录和电话记录。
四、行政执法立案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积极处理上级部门转办的案件,并按时限上报处理结果。
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不得将举报投诉人或举报材料等情况转送或以其他方式透露给被举报投诉人。
七、举报投诉电话:0537-7984101,举报投诉邮箱:jtxzf@163.com,投诉举报地址:军屯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