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山东省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和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济宁市法治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新标杆,推动全县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制定本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成体系”总体工作思路,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到“八五”普法末期(2025年),富有汶上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体系基本形成,法治文化作品不断涌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传播体系日益完善,传播途径和载体更加多样,法治文化覆盖面不断扩大,法治文化引领作用充分彰显,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
具体目标。实施四大工程,完成十二项目标任务,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县推动形成法治文化建设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法治文化阵地提升工程
1.建设法治文化景观带。把法治文化景观带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重大文化建设项目,统筹推进汶上法治文化景观带建设。加强基层单位和村(社区)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处法治文化阵地。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参与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与城乡环境相协调,与本地自然生态相融合的法治文化设施。(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旅局、各镇街)
2.拓展公共法治文化场所。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农家(职工)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因地制宜设置法治文化宣传展牌展室,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精品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方便人民群众就近、经常参加法治文化活动。持续加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创作示范基地建设,力争至2025年,县、镇(街)、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镇街)
3.搭建法治文化公益广告载体。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设公益性法治文化载体。落实社会媒介公益普法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运用车站、高速出入口、路桥、影剧院、商场、宾馆、商业街区、广场、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的广告设施以及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广告刊播介质,定期刊播法治公益广告通稿作品或者经主管部门审定的其他法治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实施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工程
4.创作法治文化产品。充分发挥汶上文化资源和优势,适应时代要求,突出汶上特色,依据本地传统剧种,组织创作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不同艺术门类的法治文化精品,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活动,定期举办法治文化节,以丰富生动的法治文化作品吸引人、感染人。创建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制作法治公益广告,组织编印法治文化图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各镇街)
5.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加强对优秀儒家法治文化和现代法治文化相融合的专业研究。借助法学会、作家协会、文联等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科研优势,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重大问题的宣传普及、研究阐释、探讨交流等活动,为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6.开办法治宣传栏目。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把法治文化宣传报道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列入年度宣传报道计划,办好法治专版、专栏,培育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文化宣传品牌栏目,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安排刊播法治公益广告。要加大法治新闻舆论引导力度,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7.创设法治文化新媒体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运用,创新实施“互联网+法治文化”行动。注重发挥网站、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优势,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镇街)
(三)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
8.深化“法治文化十进”活动。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以“法治文化十进”为载体,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开展法治文化进机关活动,将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建设,使机关干部在文化熏陶中增强法治意识。积极推进法治文化进社区,有效整合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充分发挥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文化设施作用,大力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社区人文环境。开展法治文化进学校活动,把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法治文化进乡村活动,推动法治文化进入农村日常生活,建设法治文明乡风。开展法治文化进企业活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建设依法经营、诚信守法的企业文化。开展法治文化进军营活动,结合新时代强军战略,将法治文化融入官兵执勤训练和生产生活,营造军营法治文化氛围。开展法治文化进景区活动,串联融入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元素,推进法治文化进景区,扩大法治宣传辐射面和影响力。开展法治文化进网络活动,利用优秀的法治文化熏陶广大网民,提升网民的法治意识。开展法治文化进宗教场所活动,引导宗教人士、群众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开展法治文化进家庭活动,把法治教育融入传统家庭美德教育、优良家风家训教育中,引导法治文化进入千家万户。通过开展“法治文化十进”活动,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分享法治文化发展成果,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镇街)
9.培树法治文化典型。积极参与全市“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和“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培树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典型。积极参与全市法治书画、法治漫画、法治微电影等文化作品征集、评比、展览活动,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建立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库,积极参与“济宁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在全社会兴起学习法治模范、崇尚法治模范、争当法治模范的热潮,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镇街)
10.培育法治文化专兼职队伍。加强对全县法治文化人才和群众法治文艺团体的培养和扶持,建立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在法治文艺、法治文学等方面有特长的人员加强创作,不断推出法治文化作品。广泛招募各类法治文化志愿服务人才,组建法治文化志愿者队伍,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人才支撑。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各单位各镇街要培育1-2个有特色的法治文艺团体。(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镇街)
(四)实施法治文化“两创”工程
11.传承济宁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部署要求,坚持“两创”方针,充分发挥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深入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等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特质和内涵,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以研究会、研讨会、论坛、征文、课题研究、专题调研、经验交流等多种平台和形式,为儒家优秀传统法治文化“两创”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12.坚持法德共育儒法融合发展方向。锚定法治文化基本价值目标,做好与传统儒家优秀文化相融合的文章,打造“崇德尚法”“礼法融合”的社会大众文化、“德政良法”“民本善治”的政府文化、“法安德润”“以和为贵”的社会治理文化、“公平正义”“法主德辅”的司法执法文化、“守法诚信”“敦睦义利”的儒商文化、“法德兼修”“内化外行”的干部队伍建设文化,形成风正气顺、友善和乐、公序良俗、政通人和的社会治理美好状态。(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镇街)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参与、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党委宣传部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强县战略一并推动实施;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法治文化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在城市街区、主要路口、繁华路段、灯箱定期投放LED宣传视频、法治公益广告;网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牵头协调做好法治文化作品的推广、传播工作;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法治文化建设,法学研究机构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
(二)积极整合资源。各部门各镇街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的工作持续推动落实。要将法治文化建设自觉融入法治示范创建、精神文明创建、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到一体规划、主动植入、共同推进。要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动员社会各界自觉投身法治文化建设大局之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考核。要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全县文化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纳入法治汶上建设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要将法治文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拓宽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法治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