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昌安、郑龙春、杜丙学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城市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济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济能字〔2020〕6号)文件要求,截止7月底,我县已建成各类充电桩1445个。其中,按照服务对象分,公用充电桩634个,专用充电桩233个,个人自用桩578个;直流快充桩334个,交流慢充桩1111个。2023年以来,我县积极招引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投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公共充电站13座:超级充电站二院北门站、康姆勒超级充电站圣泽站、超级充电站宝相寺景区站、超级充电站国防大厦站、超级充电站康姆勒站、阳城煤矿充电站、义桥煤矿充电站、超级充电站(汶上)二院站、超级充电站圣泽中心站、超级充电站宝相寺站、特来电超级充电站喜客来站、苑庄镇供电所有序公共充电站和次邱供电所有序专用充电站。
下步,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继续做好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与管理工作,全力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一是加大规划引领。根据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力争2025年底,全县新能源汽车车桩比达到2:1。二是简化建设审批手续。各镇居住区、旅游景区、已建成公共停车场地、单位停车场(位)及个人停车库(位)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公共停车场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无需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符合相关规划的,允许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三是推进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县供电公司做好相关电力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负责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不收取接网费用。四是降低用电成本。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的两部制电价,2025年底前暂免收基本电费。鼓励具备一定规模的充电设施运营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电力需求响应。五是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个人)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属于电网公司资产的直流快充桩,视为配网设备延伸,纳入电力行业安全监管;属于用户资产的直流快充桩,视为用户自有设备,相关部门按行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交流慢充桩视作一般性用电电器,业主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规避安全风险。六是加快推进充电标准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须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进行建设、检测和验收,确保充电基础设施符合技术要求和建设运营安全。领取财政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接入平台,接受政府监管。七是加强充电车位管理。对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故意损坏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支持和引导具备资质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设有充电桩的车位加装统一标准的电动汽车识别锁和智能监控视频,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利用效率。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30日
签 发 人:李振
联 系 人:王正松
联系电话:0537-7233846
类 别: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