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崔利伟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为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汶上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坚持“严管校内、净化周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重拳打”与“长久治”相结合,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为统领,聚焦中小学、中职等各类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校内及周边食品销售者,保障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整治重点。
集中整治工作与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相结合,指导包保干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配齐配强食品安全员,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重点解决经营环境卫生差、不按标签警示储存食品、散装食品无防护、散装食品标签不规范、不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和包装标识违法、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任务
(一)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把好入市关
亮证经营与保持许可条件。持续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规范经营,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三防”设施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应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状况自查制度,定期检查在售和库存食品,重点检查并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以及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的食品。
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督促校园周边食品者诚信自律,自觉承担保障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社会责任,开展自我承诺、践诺,少售或不售“高盐、高脂、高糖”食品,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自我承诺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
实施网格化监管。我局建立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网格监管员,并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场所及校园周边显著位置对网格监管员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
实施风险分级监管。将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销售者列为高风险等级(D级)实施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
(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把经营资质、环境卫生、销售“三无”、超过保质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按规定销售食品等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张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供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开展了小食品批发商和学校周边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检。
(三)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处罚
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误导消费者的食品的,和其他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产品,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必要时查扣问题食品或实施监督抽检,对拒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到位,以及销售“三无”、超过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从严处罚。
三、积极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建立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台账。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为契机,核清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底数,持续更新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变动及时,全覆盖、无遗漏。
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继续实施警示制、承诺制。将《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三高食品”消费警示宣传画,发放到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手中。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确保警示制、承诺制覆盖率100%。少售或不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主动作出不售调味面制品承诺,进一步落实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协调配合。加强部门间和各乡镇政府大力协作配合,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得到持续改善和提高,坚决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对您所提的建议表示感谢,我们将始终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继续完善常态长效执法监管机制,与其他部门紧密协作,及时清理流动商贩,整顿校园周边交市场经营秩序等,确保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常态化、效果实。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