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政办字〔2023〕27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汶上县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汶上县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汶上县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鲁政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深化公众参与乡村规划,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升乡村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健全乡村规划师管理制度,完善乡村规划师组织模式,夯实村庄规划工作基础,提高镇村规划水平,助推乡村振兴。
二、乡村规划师的配备
(一)乡村规划师的配备方式
乡村规划师主要通过公开招聘、选派兼任、志愿者征选等方式配备,任期不少于1年。
(二)乡村规划师条件
乡村规划师应具备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的积极愿望和务实严谨的作风,身体健康,品德优良,扎实肯干,能够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开招聘的乡村规划师,应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科学、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选派兼任的乡村规划师,应具有项目咨询、规划设计和管理、工程管理、实施评估等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从业经历,在驻村、挂职干部中选拔政治站位高、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能干事创业的优秀人员任职。
3.志愿服务的乡村规划师,应具有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或相关对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乡村规划建设、设计或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从事相关工作1年及以上)。
三、乡村规划师的工作职责
协助所在地政府开展相关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就村庄发展定位、整体布局、规划思路及实施措施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提出意见与建议;负责乡村调查研究,讲解各类规划政策、技术规定及先进规划理念,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规划服务。凡涉及村庄规划问题,乡村规划师要提出明确意见,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应充分听取和尊重乡村规划师的意见建议。
(一)参与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和涉及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工作,摸清乡镇规划体系,参与乡镇规划技术协调、指导和政策宣传。
(二)参与镇域村庄规划分类、编制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做好村庄分类布局研究,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三)参与乡镇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成果论证、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乡村规划师的管理
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乡村规划师工作任务、业务能力的考核及指导;各乡镇(街道)负责乡村规划师工作绩效、工作质量、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乡村规划基础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乡村规划师制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乡村规划师人事、资金和业务管理的指导。
(二)强化责任,主动担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搭建规划与群众实际生活需求良性互动的“桥梁”,引导各类资金、项目、资源要素精准投入和有序建设。重视通过乡村规划师制度提升乡村规划管理水平,既要做好乡村发展用地保障,也要加强乡村风貌的引导和管控,支持建成一批富有乡愁记忆的美丽宜居村庄。
(三)深入宣传,广泛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的经验做法,引导更多人才广泛参与,支持乡村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乡村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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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音视频解读】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汶上县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