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县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城区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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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排放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施工。考试期间考场周围建筑施工工地昼夜禁止施工。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必须取得夜间施工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二、禁止在城区内从事噪声扰民活动,商店、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应采取有效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等方法招揽顾客;禁止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禁止在广场舞、徒步团等文体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禁止开展产生噪声的健身活动;禁止各类流动商贩沿街叫卖。 高考中考期间将组织执法人员昼夜巡查,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本通告者,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如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热线:7282269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热线:7286726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热线:7281555 县公安局热线:110 汶上县城市运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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