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近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组建“拥军优属”公益性岗位队伍的通知》。
《通知》明确,拥军优属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协助拥军优属工作,为现役军人家属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相关服务的辅助性城乡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随军家属及退役军人。在岗人员作为当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补充力量,承担乡镇(街道)、村(社区)拥军优属专员工作。
组建“拥军优属”公益性岗位队伍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军人军属的关心和尊崇,是全面提升我市拥军优属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实施助力强军“无忧工程”的成果转化。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目标,联合各部门单位抓实做优拥军支前工作,着眼“三前”,全力解决军人“后路、后院、后代”问题;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尊崇军人、优待军属,不断增强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