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政土字〔2023〕8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汶上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汶上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汶上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加强土地管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等有关规定,编制2023年度汶上县土地储备计划。
一、土地储备的规模和结构
根据汶上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综合确定2023年度土地储备总量为6319.72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091.55亩,存量建设用地2228.17亩(含批而未供用地)。
充分保障全县重点工业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商品住宅和回迁住宅建设项目等储备用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储备房地产用地1537.81亩,商业用地414.28亩,工矿仓储用地2279.4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66.87亩,交通运输用地1085.2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6亩。
二、土地储备资金的筹集
目前土地储备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财政拨款和土地储备债券资金,2023年度土地收储需用资金预计12.20亿元。
三、储备土地的开发与利用
对纳入储备的土地,为达到供应条件,应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
储备土地未供应前,土地储备机构可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
四、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文件下载:
汶政土字〔2023〕8号关于印发汶上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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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图文解读】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