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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经办流程

发布日期:2023-12-08 16: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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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内容

就业重点群体培训。对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企业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对确有就业创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且不具有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对参加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的,对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培训、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三)高等院校在校生培训。全日制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在校期间每人不超过3次。

上述三类人员每人每年可以享受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2、提供材料

培训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两张

3、办理方式

方式一:申请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各培训机构授课地点提交申请,审核是否符合免费培训条件。

方式二:到县为民服务中心C408房间现场办理。

4、责任科室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

5、咨询电话

0537-7216601


信息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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