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适用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
三、办理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
四、申办材料
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2、《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3、毕业证书复印件;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五、办理流程
1、企业携带补贴申报材料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核查补贴申请材料,对审核通过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3、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A03窗口办理。